国务院副总理批示翻案
1981年9月24日,韩庆生被铐住双手,在1200人的厂区内游街,之后被关进武汉市公安局看守所。
1982年3月2日,韩庆生案开庭。
公诉人武昌区检察院以韩庆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提起公诉。武昌区司法局兼职律师周明达担任韩庆生的辩护律师。
周明达查阅到,国务院科技干部局1981年1月就已制定了《关于对科技人员实行招聘录用、聘请兼职、交流调整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聘请单位可根据工作任务量和工作成绩,对兼职人员给予适当的职务(技术)津贴。“当时这办法就是为了改变存在的禁锢人才,浪费人才的不合理现象。”
周在法庭上为韩辩护说,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韩庆生的劳动挽救了农民的工厂,工厂救活了,农民有饭吃了,再也不闹事了;韩庆生设计的污水净化设备,是利用电解技术,高耗能,在国外是已被淘汰的落后技术,但适合当时的国情。无关军事秘密,而且本身对环境有好处。
“全场掌声雷动。”时过26年,周明达依旧清晰记得当时的情景。当时法庭旁听席坐得满满的,“都是一些偷偷跑来的知识分子。”
1982年8月24日,武昌区法院宣判韩庆生无罪释放。
武昌区检察院又向市法院提出抗诉。市法院合议庭拿出韩有罪的意见。武汉市中院随后判处韩庆生有罪免刑。被释放的韩庆生不服,到北京先后找到中组部和劳动人事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随后,《光明日报》等3家媒体获悉后找韩庆生采访。
1983年1月3日,韩庆生接到中组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通知:中央已经派出代表团到武汉解决问题。韩后来知道,由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带队,三报记者参与,中央一干人随即到武汉,三天后,没有开庭,即由省高法宣布韩庆生无罪,恢复名誉、道歉,并返还已经上缴的全部报酬。
“当时我偷偷瞄了一眼我那300字的申诉状,隐约看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科委主任方毅的签字。”
韩庆生说,被宣布无罪的第二天晚上,武汉市委副书记一干人等到他家里赔礼道歉。第三天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也到家赔礼道歉。不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81厂党委书记等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