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初夏,我带学生到路布管理区去搞“双抢”:抢收抢种。到那里一看,不少农户门前已经长了青草,似好无人行动了,但进门一看,往往还有个奄奄一息的人躺在床上,抑或有具尸体在屋中,我们的任务就改为埋人了。
所谓埋人,就是将尸体从室内拖到室外,在房屋附近挖个土坑,坑内垫点儿乱草,就将尸体放入其中,草草掩埋掉。半个月的中心工作,掩埋的死人不少,有的村内几乎看不到农民活动了。
我请假回家一次,20来公里的路上,就看到路边摆着3具尸体和1个奄奄一息的人,已经无人过问了。在家中待了3天,就看到村前的小路上死了两个人。有个是在路边挣扎了一天多才慢慢死去。后来有资料显示:那3年中,全国饿死好几千万人。
为什么饿死那么多人无人问津?有,只是说了不起作用,反而要捱整。彭德怀大元帅上书的结果尽人皆知,我们当地就有不少“小彭德怀”,地区一位部门的正处级领导到当时全国先进的长石公社检查工作,发现已有人饿死了,很客观的向县委汇报(当时上级派来的工作组也要由地方党委领导)后,被县里上告到地委,说他“想拔红旗”,结果受到处分,其他人谁还敢说?说了也不起作用。
我家乡有个公社(这里补充说明一下:当时的行政区名是政社合一,一个单位两个名称,区叫大公社,也叫区;区下属的乡,叫公社,也叫乡或管理区),有的社员已饿死了,但国家在该社的仓库中还有很多粮食不卖出,于是,公社秘书向区委副书记汇报,想私自开仓济民,得到默许,他们一夜间便将部分仓储分给公社附近的群众,但都造册登记、签名领取,共同保密。因有这次开仓,该公社的群众感激干部救济,齐心协力生产,夺得比其它大队更好的收成,秋后一斤不少地还清了国家仓储,该乡死人也少。照说,这应属爱民之举,可因“私开国库”,有关干部逮捕的逮捕,开除的开除,撤职的撤职。可是,将他们放到群众中去斗争,群众就是不斗。后来,通过整风整社,对这些干部的处理作了部分改正,但首先提出开仓济民的那个人,就永世不得翻身了!唉——!
1961年春,中央下发“十二条”文件,全国开始整风整社,具体内容是反对“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拨钱粮物资;“五风一化”:即虚报风、浮夸风、官僚主义作风、主观主义作风和干部瞎指挥风。(此记忆不尽准确,可查档案材料),向群众赔礼道歉、认罪退赔,处分了一大批违法乱纪干部;农村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这是文革中批判所谓“刘邓路线”时才知道的。当时当地只给社员划了自留地、自留山,开放自由市场,但不准粮食上市,也未包产到户。但改原来的人民公社统收统分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分配原则。并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三包的内容大致是,小组包工、农户包工、农活临时包工(记不很准),超产奖励。四固定就是: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人民公社大集体时,一平二调,已经把土地、劳力、耕牛、农具的归属完全打乱了,所以重新划分并固定下来,才能实现队为基础的经济核算原则。
夏天,我作为工作队员,被大公社派到八堡管理区工作,始知中央已经下了撤销公共食堂的文件,但因公社党委还没有表态,谁也不敢撤,我分工到一个生产队,默许那个食堂可以称口粮给社员回家煮饭,这可违背了纪律,受到批评,但此时已不敢斗争和戴右倾帽子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位郝科长,不知他是哪级派来的,也不知他叫什么名字,听公社干部叫他郝科长。他穿着很旧,戴个“油渣帽”,整天和社员一起,听社员说活。一天中午饭时,他走到书记食堂保管室门前,大声叫司务长开门,说:再不开,老子就踢进来了!门开后,公社书记和司务长正在吃饭,马上请他一起吃饭。他督促着司务长把他们吃的酒肉白米饭抬到大餐厅去和社员一起吃,司务长早被吓瘫了,书记战战兢兢,不走。他便骂开了:“你们这些狗日的,群众吃糠都吃不饱,你们却肥酒大肉随吃!”正在用餐的群众听到了,内心万分痛快,但却不敢拍手,不过,已看到有人敢摸老虎屁股了。后来,郝科长叫公社粮管所把加工大米的任务分给群众去完成,群众从中得点细糠来造饭吃。大家说,加工这点米,还得几顿饱饭吃。虽说吃的不是尽粮饭,群众也已满意了!
郝科长走了,全县整风整社的试点就在瓢井进行。大会上公开逮捕了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三级的3个领导人,而后是3个“红旗”管理区的书记被逮捕,一个“白旗”管理区的书记借出粮食来支援重灾区。当时评先进的标准就是看谁的粮食产量报得多,多者插红旗,少者插白旗。
1961年10月,“大跃进”的错误开始受到一些制止,在落实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政策中,我被派回母校离职进修中师。
编辑:
赵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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