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问题困局在哪 改革攻坚战从何入手?
2009年06月22日 15:24凤凰网专稿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所以我们需要把土地市场跟我们的金融市场很好地连接起来,我们需要打开土地金融市场的通道,使更多的土地能够进入市场去发挥它的信用功能。所以农村土地改革的一个新的目标就是要从过去的土地劳动力的结合转向土地和资本的结合,当土地和资本结合的时候,劳动力实际上也成了人力资本,货币资本,智力资本和其他的资本结合,因此这就带来了一个城乡关系创新、经营组织创新的一个新的机遇。

我们应该开辟这么一个前景,使农民可以带着他的土地进入到这个资本市场里边去,和其他的资本拥有者结合起来,共同去创造未来,提供一个创造未来的金融市场,这就是我们未来土地发展在土地上求发展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所以我们可以说土地不仅仅是一种生产资料,而且是一种资本。那么这就由此提出进一步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让农民脱离土地、失去土地?还是建立一个新型的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我们知道所谓城市化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城市人口的大量的增加,也就是很多农村人要进入到城市。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的城市人口在1978年的时候,占全国人口的18.19%,到现在已经到了45%。据专家测算到2030年有60%的城市人口。

这样一来大量的人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是让他两手空空地进入城市去当城市的贫民,还是再带着他的土地资本以某种转换的方式进入城市?比如说他把他家乡的土地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投入到一个开发项目当中,他就取得了股份又取得了收益,他就可以带这个收入进城,他就不会是一个贫民。还可以把他家的宅基地,和他的老宅子卖掉,卖掉以后拿着钱以后到城里去,他也可以买房也可以去创业,这个农民的财产要能够流动起来,要进入城市,有人投资,他就可以从中获得收益,因此要把农民由过去的这种依靠土地耕种来生存的人,把他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而不是让他失去土地。

把他变成什么呢?变成通过土地收益而致富的有产者,而不是失去土地的无产者。所以土地市场化可以使大量的依靠土地的产出来维持生存的人也就是农民,变成通过土地资本化来从事创业的人,就变成了市民,所以城市化的过程当中,这个过程应该成为一个农民市民化的过程。

所以土地要成为农村居民的信用财产,这就是我们未来的目标。为此我们法律上就要允许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用来转让、出资、出租或者抵押,要打开农民土地市场化的通道。

城乡一体化的障碍在哪里?文化重建的关键是什么?国家立法该秉承何种理念?人文关怀该如何体现?

第三个问题,就是土地改革与生活方式变革,从经济绩效到文化绩效。

我们过去在评价一个法律它的社会效果的时候主要是从经济绩效去考虑的。怎么能有更多的产出,怎么能够有利于土地生产功能的发挥。但是我们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给人们带来富裕的生活,或者说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而且要给人们带来文明的和谐的新生活。如果在富裕的同时这个社会当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冲突,尤其是文化冲突,我们的社会是永远不得安宁的。

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他们的身上打的是农业文化的烙印,如果他们不能转为市民,他们不能认同城市文化,不能认同城市的这些规则这些制度这些法律。那么就会成为生活在城市当中的边缘化人群。那么在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如果他们不能在文化上转型,那么我们将会面对在城市当中这种边缘化人群越来越多的尴尬局面。所以未来的中国要超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要实现城乡一体共同发展和谐发展。

所以这个城乡一体化就要求我们多方位地去消除城乡差别,从市场差别到身份差别到待遇差别到文化差别。现在我们就从土地而言,土地市场是分割的,农村土地市场和城市土地市场是分割的,在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当中,还有人主张要制定这样的规则,就是房地产市场只允许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容忍集体土地使用权。这是市场分割,市场分割实际上也是发展权上的一种歧视待遇。凭什么你城市人可以利用你取得的国有土地去进行房地产开发取得丰厚的利润,而农民就不可以从事这种开发。道理何在?无非是如果允许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到商品房市场,就会冲击原来垄断房地产市场的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那么就提出一个更严峻的问题了?我们的法律是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是去保护那个极少数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我们是在为谁立法?我们是在秉持什么样的理念立法?是公平正义还是偏袒歧视?这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所以我相信在未来围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我们将会看到各种不同的主张,这个争论的背后,存在着各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的较量。

这个身份差别也是中国人的一个长期以来的一个心病,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耻辱。我们的《民法》我们的《宪法》都规定公民身份一律平等,但是我们的户籍制度人为地把人、把我们的公民分成了两类人。那么他们在享受各种待遇比如社会保障接受教育等等的时候,对他们现行的制度是存在很多歧视的。那么在这种待遇差别下当然会维持一种文化差别,那么在这种文化差别下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族群分裂。这不是一个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看到的局面。

据专家统计,我们每年要损失大概上万个自然村,每年要减少一千多个农村集市,农村经济正在凋敝,农民大量地涌入城市,而他们找不到他们的生存定位和发展定位。首先是文化上的迷茫,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中间地带,这个中间地带就是小城镇,小城镇能够给农民提供它的初步的创业积累的一个平台,给他带来机会,同时让他们接受初步的第一阶段的市民化的训练,那么在小城镇里面还可以保留一些乡村文化,同时也在接受都市文化城市文化。所以小城镇是都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乡村文化的一个交汇地,这是一个中间带。

可以说中国的现代化根本上讲就是一种文化重建,而这个文化重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消除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之间的文化冲突,整合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

那么中国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从我们的传统文化当中,我们有这样的营养,梁漱溟先生就说到,中国文化的性格叫做开明无执,仁厚有容,如果我们有这种,继续保持传承我们这种博大包容的文化胸怀,又有中庸致和的艺术,那么我们相信在法治社会的支撑之下,我们可以走向一个新世纪的中国。那么这种文明的创造需要一步一步地来实现,那么眼下我们何妨从《土地管理法》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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