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6号,沈阳佳昊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大街上突然被当地的警方带走,而后经历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劳动教养、最后被判无罪释放。与此同时,一个村庄的村民因为土地问题持续多年的上访、这名法律顾问的家人的上访、以及当地公安部门的个别干部被中纪委和公安部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在诸多力量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黑幕?
2004年8月16日,早上9点多,沈阳佳昊公司法律顾问汪席春和平时一样开着车去公司上班,行至黄河大街,他被突然上来的三辆车逼到路边,之后上演的一幕犹如警匪片。
汪席春:早晨我从家里出来之后,在去公司的路上,开始在黄河大街,在路口就被三辆车,前面一辆,左边一辆,后面一辆就挡在那,没有办法开了,事后知道是张家成,他们大概下了几个人,张家成就拿着枪,司机把车门开开,因为当时是夏天,车窗是开着的,那么他就把这车门打开,打开之后上了几个人,就把我从车里拉下来,拉下来之后,按在那,然后手背在后面,戴上手铐,接着又戴上黑头套,就被压到他们车里去了。
子墨:您当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怎么回事吗?
汪席春:我当时的感觉是被绑架。
子墨:他们有没有和你进行任何口头上的交流?
汪席春:没有。
子墨:戴上黑头套之后,去了哪儿?
汪席春在公安局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汪席春:戴上黑头套之后被压到一个车里,然后就在沈阳的市区里面转,当时很紧张,我也搞不清是转了多久,后来车停下之后,我就被他们架着,左边一个人架着脖子,感觉就进了一个房门之后就下楼梯,到里面之后,就把头套给摘下来,接着他们就让我脱衣服,最后衣服都脱掉之后,他们就拿两个护腕,在我的手上,一个手边戴了一个,然后分别是在两个手上又分别戴了两个手铐,戴了手铐之后,让我站在两个椅子上,这个椅子是在一个铁笼子的前面,站在椅子上之后,他们就把我的两个手分别拉开,拉开之后,再把手铐的另一头拷在铁笼子的横梁上,然后就把这个椅子拉开,拉开之后整个人像吊环的运动员一样,这个手是十字型地张开的,然后就吊在那儿。
子墨:他们带你去的是什么地方?
汪席春:事后知道是刑警支队的地下室。
子墨:你当时的判断是什么,到了哪里?
汪席春:我当时的判断,一直感觉是被绑架了,我记得我当时还在说,我说你们是什么人,想做什么?你们有什么要求的话可以讲出来,不要这样对我。
子墨:他们怎么回答你的问题呢?
汪席春:他们不做任何回答。
汪席春回忆,地下室有三个铁笼子,他就被用手铐吊在中间的一个铁笼子上。对方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此时他并不知道,接下来对方开始有准备地对他用刑。
子墨:恐慌吗?
汪席春:害怕,不害怕是假的。
子墨:双手被吊起来是什么样的感觉?
汪席春:刚开始还能挺住,大概5分钟之后,手腕以及肘关节,全都被拉离位了之后很痛,而且我感觉好象有五六分钟之后浑身都出汗,而且我歪头看一下手,这个手的颜色已经是青绿色的了,大概不会超过4分钟,因为当时我体重有190斤,整个全部身体的荷载全都在这两个手腕上。
子墨: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你有没有询问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是什么?
汪席春:他们什么话都不说,我感觉是他们看,他们很专业,看到我的手的颜色之后,已经变成青绿色的时候,他们才讲,把你所有的事都说出来
子墨:这个时候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
汪席春:大概有十七八分钟,20分钟左右
子墨:他是让你说什么事呢?
汪席春:我当时不知道,他就讲,把你所有的事情都讲出来,我也这样问他,我说讲什么?然后他们也不说他的身份,我再问他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电棍就上来了。
子墨:电棍是怎么使用的?
汪席春:他们开始电棍是在前胸上,然后他们就拿了两个筒,是铁桶,把那铁桶套在我这两个腿上,然后他们就往里面浇,灌满了水,灌满了水之后,把这个电棍击这个铁桶的壁,那个时候感觉更难受,但是身上任何痕迹都没有
在审讯中汪席春得知,他被带到了沈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然而他在这里遭遇的一切却很少留下证据。
子墨:身上的伤严重吗?
汪席春:身上的伤应该很严重,但是他们很专业,很难能够找到很明显的伤,你像他们用这个王凡他拿个很长的针灸针,他是用一个铁夹子一类的东西,把你的嘴给撬开,撬开之后拿这个钢针去扎你的喉咙,看不见。
子墨:喉咙被扎了以后,还能说话吗?
汪席春:也能讲出话来,但很疼,讲话的时候很疼。他们拿棉签捅你的耳朵,你刚才说没有证据,没有伤痕,拿棉签捅你的耳朵,没有任何伤痕,甚至连破都不破,那个时候感觉天塌了,是地狱,熬不住。
子墨:还用了什么方式?
汪席春:他们有很多方式,在我这用到的,他把你的嘴撬开,用胶皮绳往里面钉楔子,把你的嘴整个都张开这样的,你能挺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你身上的口水都流得差不多的时候,你会虚脱的,没有证据。他拿胶皮棒打你的脚踝骨,没有证据,很疼。你像王凡他拿这个钢针去扎你的肛门,没有痕迹,没有任何痕迹,甚至几天都不敢排便。我只能说他们很专业,事情过后没有办法讲,讲了又没有证据。
子墨: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
汪席春:我被他们折磨了有13个小时
身为律师的汪席春意识到要为自己的遭遇保留证据。如今,很多伤痕都消失了,这颗被打掉的牙他巧妙地保留下来。
这个就是被打掉的那颗牙在这个位置,当时他们的刑讯手段还有一个就是用这个大头针,差不多比大头针长一点的针,把这个扎到你的指甲里面,扎到你的指甲之后呢,他再拿这个打火机来,直到这个大头针烧的非常非常热,那个是非常非常痛苦的。
子墨:牙齿是怎么被打掉的,怎么就能够留下了作为证据?
汪席春:是这样的,在他们刑讯的时候呢,有一个很大的可乐瓶子,那个可乐瓶子里面装的水,碎石还有细沙,他就打在了我的脸上,当时打了之后,我就觉得嘴里发咸,就感觉到牙掉了,掉了之后,我就把这颗牙给咽到肚里去了,我是三天之后,被他们送到看守所的时候,在看守所排便的时候,从便里面把这牙齿找到,然后藏起来。
子墨:那像你胸前、腹部,还有手腕的伤,后来能够作为证据,认定是刑讯逼供发生的吗?
汪席春:刑讯逼供的证据很难找到,而且在你送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正常是应该给你验伤的,但是看守所是归公安局管,关系好,我在进看守所的时候,已经是2004年8月的18号的晚上,那么在进去之前,张家成他就威胁我,他说你做律师的,如果看守所验出你有伤的话,不会收你,你还得回到地下室,还得在铁笼子里,没有一个人能耐得住这样的折磨,人都是非常脆弱的,那个时候想逃避这种折磨。
子墨:刑讯,如你所说,在地下室里面,前后待了多长时间?
汪席春:我是2004年8月16日上午的9点多钟被抓,离开那是2004年8月18号的下午5、6点钟差不多。
子墨:这期间除了你所描述的,对你身体上的攻击之外,还发生了什么?
汪席春:人真的是很脆弱,这疼痛没有人能熬得住,当时能够熬得住的办法,就是让自己没有自觉,我后来是用后脑去撞这个铁梁,我一共是休克了三次,后来知道最长的一次休克时间有四个小时,后来他们是把我放在地上之后,然后在他们事前做好的笔录上,把着我的手签上汪席春三个字,签上以上笔录看过,和我说的相符,是张家成把着我的手,在这个笔录上签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