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放权让利”指导国企改革“老大难”
2008年11月05日 11:30钱江晚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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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在当时的中国是人们行动的座右铭。人们最关心的是“数字”,而数字恰巧证明步鑫生的一些做法是可行的。

1982年,海盐衬衫总厂以年生产130万件衬衫的能力步入著名衬衫厂行列。固定资产从步鑫生接手的那年3万元,增加到1982年的113万元,1980年至1982年间,实现税利164万元,这在当时的中小企业中已是相当高的。

工人收入提高了,勤奋而手巧的工人收入是原先的2-3倍;工厂像样了,被誉为花园式的文明工厂;职工在工作日还可享受免费午餐,这在当时是破天荒的;“唐人”、“双燕”、“三毛”等品牌开始走红,畅销20多个省市。

1983年4月26日,浙江日报在二版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介绍步鑫生改革事迹的长篇通讯《企业家的歌》,并在一版作了提示性的介绍。此后还发表了评论、读者反映,并开展了专题讨论。

报道产生了巨大影响。先是在全省二轻系统开展了学习步鑫生改革精神的热潮,随即推向全省工业系统和各行各业。著名企业家冯根生、鲁冠球也曾到海盐衬衫总厂参观、考察。

这一年11月,新华社发表了一期介绍步鑫生尝试企业改革的内参。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对内参作了批示。

这篇内参随后以《一个有独创精神的厂长》为题,刊于11月16日的《人民日报》一版,并以“编者按”的形式披露了胡耀邦的批示内容:“对于那些工作松松垮垮、长期安于当外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企业领导干部来说,步鑫生的经验当是一剂良药,使他们从中受到教益。”

步鑫生的名字,挟裹着一股旋风,由此走向全国。

但步鑫生及他的“治厂方略”,或者说是改革举措,仍然脱不开指责和争论的漩涡。

在人民日报的报道刊出半个月后,浙江有一家报纸刊发了一篇针锋相对的报道《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独创精神?》,指责步鑫生独断专行、作风恶劣,触犯国家条例,侵犯职工权益。

此事非同小可。中央急令浙江省委和新华社浙江分社查清事实,速报中央。省委联合调查组冒着特大风雪迅速赶赴海盐,对那篇报道中指出的问题作了一一调查。调查报告呈浙江省委常委。

1984年2月26日晚7点25分,中央电视台中断了正在播出的国际新闻,率先播出了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和浙江日报记者共同采访的消息--《浙江省委充分肯定步鑫生的改革创新精神》。

2月27日,全国各大报纸均在头版头条刊发了这一消息及编者按:“希望各地区、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认真读一读这篇报道,积极发现、支持和宣传自己那里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党员、优秀干部。”

自1988年离开海盐衬衫总厂后,步鑫生曾先后在北京、辽宁盘锦创业工作过,还到秦皇岛担任过“步鑫生公司”的董事长。步鑫生现在上海安享晚年。他的家乡海盐人民没有忘记他,公平地评价了他当年的改革,还邀请他经常去海盐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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