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邓小平打破政策禁锢 个体经济脱茧而出
2008年11月03日 18:00人民日报海外版 南方都市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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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纷纷倒下

温州街景

“八大王”之首胡金林做了被判重刑甚至被枪毙的准备。

1982年的时候,经历了四年改革开放春天的中国人,正迎来一阵萧瑟的秋风。

1982年7月的一天,温州市乐清县柳市镇,黄昏。

“五金大王”胡金林在家门口看天色,暴风雨好像就要来了。一个相熟的镇干部骑着自行车经过,突然停下来小声对他说:“不行啦,要下大雨啦!”然后一蹬脚踏,迅速地骑走了。胡金林转身就往屋子里跑,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500斤粮票、2000元现金和各种证件,也没跟妻子打一声招呼就离开了柳市镇。再过六七个小时,胡金林家门口警车呼啸,但扑了个空。

胡金林成了公安部全国通缉的罪犯,罪名是“投机倒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同时遭此命运的还有其他七个柳市的工商户,分别是“螺丝大王”刘大源、“目录大王”叶建华、“矿灯大王”程步清、“翻砂大王”吴师廉、“胶木大王”陈银松、“线圈大王”郑祥青和“旧货大王”王迈仟。

事过境迁,时任乐清县委副书记的连正德与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袁芳烈、柳市镇工商所所长胡万昌对“八大王”到底是哪八个人说法不一。比如,6月份就跑掉的“机电大王”郑元忠到底是不是“八大王”之一。但是,1982年,温州市乐清县柳市镇几名个体工商户被列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全国重点打击对象,却是确凿无疑的,是为轰动全国的“八大王事件”。

郑元忠在外躲了一年多,1983年10月20日晚,他潜回家中的第5日,被破门而入的警察抓获。第二天,他被反铐双手,身上绑着麻绳,游街般从柳市派出所押到汽车站,再投入乐清县看守所,和一批重刑嫌疑犯关押在一起。

胡金林回到柳市更晚,他从上海、北京流窜到东北,一直到1985年1月15日,他以为风头已过悄悄溜回柳市,当夜就被警察抓获。第二天,乐清县广播站报道:“全国经济要犯、八大王之首胡金林抓获归案。”胡金林被关在重刑犯的单间里,他已经做了被判重刑甚至被枪毙的准备。在郑、胡二人之前,其他的大王纷纷倒下,相继落网判刑。只有“螺丝大王”刘大源逃脱惩罚,一直四处躲藏,有时候身无分文只好到垃圾箱捡东西吃。

这一年,蛇口开发区管委会书记袁庚在管委会门口立了一块很大的标语板,上面写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对于监狱中的胡金林、郑元忠他们而言,金钱和效率并不能和生命相提并论。

这一年3月,一个叫顾城的诗人在诗中写道:我会呼吸得像青草一样,把轻轻的梦想告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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