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任仲夷的答案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背负“投机倒把”的原罪,刚刚起步的私营企业遭受重创。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谷牧说:“1982年上半年,很有些‘秋风萧瑟’的味道。”
郑炎潮在论文中给雇工超过8人的个体经济起名“私营经济”。
1982年的春天,华南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前身)政治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郑炎潮接到学校研究生处办公室的通知,说当时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打电话要找他去谈谈。郑炎潮的同学听说之后都觉得奇怪,省委书记找郑炎潮干什么?还要面谈。
郑炎潮知道,这跟他的毕业论文有关。1980年底,郑炎潮和导师商量之后,把论文的方向确定在“我国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上。拿着300元论文经费,郑炎潮走访了杭州、上海、大连、重庆、武汉等地。在调研中,他惊奇地发现,广州第一批个体户之一的高德良,1980年4月创办“周生记太爷鸡”,随着生意兴旺,后来的雇工已经超过了8个人。
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一个著名论断:雇工到了8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在对待个体户雇工问题上,当时全国的共识是所谓的“七上八下”。这是事关个体户生死存亡的问题,是意识形态大是大非的问题。
一方面是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广东的个体户雇工超过8个,甚至几十个、几百个的大有人在;另一方面是姓“社”姓“资”的激烈争论。这个问题怎么办?这不仅是郑炎潮毕业论文要讨论的问题,也是任仲夷一直头痛的问题,他建议广东的社科界一起“研究研究”。
郑炎潮有自己的答案。他在论文中给雇工超过8人的个体经济起了个名字,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1981年3月,郑炎潮完成了题为《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及其发展》的论文。他把其中的一章抽出来,改了个名字《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然后邮寄给了任仲夷。
任仲夷因此接见了郑炎潮,他将后者13个字的概念精简,于是中国改革开放史上出现了“私营经济”。“按你的说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辅助和补充,它不但没有损害社会主义,反而发展了社会主义,那么它当然是有益的,当然不能够约束它,它该怎样发展,就怎样发展。”
任仲夷决定在广东制定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并且希望将其推广到全国。他的这个想法一直到6年之后,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才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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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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