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我军首次授衔的若干历史细节
2009年04月11日 14:20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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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9月27日,我军实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授衔。如今首次军衔制已广为人知,但是,关于这一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许多历史细节也许并不为一般人所了解。

1955年我军历史上职业军官与义务兵正式出现。这是我国军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对军官进行授衔,是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具体体现之一,是部队行军、训练与作战的需要。在我军长达28年的历程中,对士兵一直是采取自愿兵制,当兵是为了争取民族的解放,捍卫人民的复兴。军官也只是被视为一项革命的工作与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军官则是“以军队工作为其长期的甚至是终身的职业。”这两个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我军历史上职业军官与义务兵的正式出现。这是中国历史上军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授予为开国大将授衔

195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明确规定,军官军衔分4等14级,其中有大元帅军衔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共分4等14级。具体为: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将官:少将、中将、上将、大将;校官: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尉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设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也只有毛泽东有资格担任。但毛泽东出于个人的谦虚与工作的需要考虑,不同意自己任大元帅。

什么样的人可以授予元帅、大将军衔?

授予元帅、大将军衔的人选由中央书记处提名,经中央政治局审议确定。授予元帅军衔者还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1955年9月23日提出建议,提请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通过。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授予元帅军衔的问题,周恩来的提议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都采用了相同的词句,即“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

上将至少尉军衔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服役条例》规定,授予上将至少尉军衔的条件主要有四项:一为现任职务;二为政治品质;三为业务能力;四为在军队中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

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都有资格担任元帅军衔;已去世的叶挺、任弼时也有资格担任元帅

有资格担任元帅军衔的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也不同意自己任元帅。中央政治局同意了他们的请求。顺便说一下,有资格担任元帅军衔的人还包括已经去世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叶挺、任弼时等。

周恩来亲自打电话给中央办公厅,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

1954年9月,陈毅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并分管国务院一办、二办、民族事务委员会、科学院的工作。在毛泽东不同意任大元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也不同意本人担任元帅的情况下。陈毅是否还授予元帅军衔成了周恩来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经过反复思量,考虑陈毅同志的历史功绩与在第三野战军的影响,考虑他当时与以后的工作,周恩来于9月11日在北戴河打电话给在北京的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以元帅军衔。周恩来特别指出:“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再穿。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也有元帅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用元帅头衔了。可以说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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