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的八种比较与粮食统购统销
2009年03月10日 13:40金湖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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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具体条件下采取统购统销是正确的

第五种方案是“临渴掘井”。“就是说,先自由购买,到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再来抓大头,到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主要产粮区去征购。要这样做,必须考虑到两点:一是自由购买能不能完成收购计划?如果完不成,那就要多加小心。二是到明年二三月或四月间粮食已经不够的时候,再搞征购,是否比现在就征购好一些?我说,那时候临渴掘井,还不如现在搞好。”

第六种方案是动员认购。“东北在一九五一年实行过认购,就是上面有一个控制数字,交到省,省到县,县到区,区到支部,支部开一个会,号召大家认购,认购不足就不散会。这个办法,可以称为强迫而不命令。不达目的不散会,还不是强迫?征购是要下命令的。我说,强迫而没有命令,还不如有命令而不强迫好。不强迫就要对农民做说服工作。”

第七种方案是合同预购。“就是订预购合同,按合同购粮。这个办法也好,但是今年来不及了。有人说,棉花订了预购合同,就买到了。我看,棉花之所以买到,主要原因是去年收获了两千多万担。如果棉花收成不好,订了预购合同,他也不会卖。现在粮食产量恰好不是多,而是不足。我们并不完全放弃预购,预购还是一个办法,但是有一个数量的问题。”

第八种方案是各行其是。“就是说,这个地方可以实行这个办法,那个地方可以实行那个办法。只要不妨害旁的地方而且能够完成任务,这个做法也可以试一试,但是要考虑到互相之间的影响。”

陈云将上述八项办法比较来比较去,结论是“只能实行第一种,又征又配,就是农村征购,城市配给。其他的办法都不可行。”与会者听取陈云的报告,一致为他经过缜密的八种比较而得出的结论所折服。大家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一致认为实行征购和配售,是调剂粮食产需矛盾的最佳方案。

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有关全国粮食会议的问题时,毛泽东说:“征购、配售”的名称可否改变一下?因为日本人搞过这个事情,这个名称有些吓人的。对此,章乃器先生提出把“配售”改为“计划供应”。陈云等就把“征购”改为“计划收购”。两方面合起来简称“统购统销”。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一个月后,政务院第194次会议讨论并通过《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正式出台。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3至1954粮食年度国家粮食征购量比上个粮食年度增加29.3%,胜利完成了当年的统购任务,一举稳定了粮食局势,扭转了粮食市场上国家购少销多的局面。但是,由于核定农民的粮食余缺缺乏具体办法,一些地方出现了国家跟农民的关系紧张的问题。1955年1月和5月,陈云两下江南调查研究粮食统购统销情况后,提出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意见,并为中央所采纳。这一决策,找到了坚持和改进粮食统购统销的具体办法。

在当时具体条件下,采取统购统销的办法是正确的。陈云说:“只有采用这种办法,才能保证我国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才能制止投机活动,保证市场物价的稳定,才能使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得以顺利地进行。”实践证明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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