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去世后 “万言书”引发的交锋
2008年12月12日 09:57新华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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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这本书的台湾版是怎么出的?

马立诚:前面说过,《交锋》引起了汪道涵的关注。1998年4月8日中午,汪老在上海国际饭店宴请台湾政要及文化界人士。据参加这次宴请的台湾天下文化出版公司创办人高希均先生见告,餐叙中,汪老的秘书递给汪老一袋书。汪老把这袋书打开,高兴地对大家说:“我要向各位推荐一本书,送给每位一本,这是一本目前非常受到重视的书,书名是《交锋》,讨论20年来我们的三次思想大转变,很值得你们带回去看一看。我对这本书有些观点还不能完全赞同,但这本书能够帮助你们了解大陆当前的情况,增加两岸的了解与沟通。这本书能够出版,说明大陆的进步。希望你们时时关注大陆的进步。”高希均第二天乘飞机到京,在三联书店的老朋友沈昌文帮助下找到了我,介绍了汪老对这本书的重视。他说,汪老在台湾有很高的声誉,承汪老推荐的雅意,他希望这本书能在台湾出版,让更多台湾民众了解大陆的改革与进步,以利于两岸沟通。我征求了凌志军先生的同意之后,提出要求,希望把汪道涵先生对这本书的推荐作为序言加进台湾版《交锋》中,高希均先生慨然允诺。1998年6月20日,他们就出了台湾版。

可以说,1998年,《交锋》充当了两岸交流的文化使者。《交锋》在台湾热销,引动了台湾读者关心大陆,从而增加了沟通,增加了心理认同。台湾《联合报》从1998年6月22日起,开始用整版篇幅连载《交锋》全书。这样介绍大陆书籍,在台湾是没有前例的。为适应北美华人读者需要,《联合报》在美国办的《世界日报》于6月份开始连载《交锋》的主要内容。台湾另一大报《中国时报》1998年3月12日发表书评:《反左著作〈交锋〉成北京畅销书》。4月14日又发表报道《〈交锋〉震京华》。

《国家历史》:香港媒体、国际媒体给予了怎样的关注?

马立诚:香港《大公报》于1998年3月24日发表《三度交锋,艰难突破——三次思想解放轰动京华》的长篇报道,介绍《交锋》出版引起轰动。26日,又发表长文《四份万言书出笼经过》。4月5日,该报发表《首都学者座谈〈交锋〉》的长篇通讯,介绍了4月4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交锋》座谈会发言情况。

《镜报》月刊1998年8月号、9月号,1999年3月号等发表多篇长篇述评,介绍《交锋》引起的争论,以及各界对《交锋》的反映。

《亚洲周刊》1998年3月30日至4月5日一期发表两篇长篇报道《摆脱旧理论,再创新天地》、《20年论争笔底风云》,报道了《交锋》在京出版引起各方关注的情况。该刊5月11日至17日一期又刊发三篇长文《〈交锋〉引起新的交锋》、《改革首先是思想解放》、《〈交锋〉面世一波三折》,报道了《中流》杂志批判《交锋》的座谈会,以及北京学者座谈支持《交锋》的发言。

从4月起到年底,香港《信报》、《明报》、《苹果日报》、《星岛日报》、《南华早报》、《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等报刊也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评述《交锋》以及围绕《交锋》所产生的争论。

世界主要国家的主流媒体均大量报道了《交锋》出版情况。美国《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新闻周刊》、英文《亚洲周刊》以及英国BBC电台、法国广播电台、德国《莱茵周刊》、《世界报》、澳大利亚中文报纸《澳华时报》、日本《读卖新闻》、《产经新闻》等媒体都追踪报道了《交锋》的出版及其后的命运。

东京著名的出版社中央公论新社通过天津图书版权代理公司,争取到了《交锋》日文版版权。由著名翻译家、日本华侨邱茂先生翻译,于1999年9月20日出版了《交锋》日文全译本。《交锋》日文版现在已经成为日本一些大学教授中国当代史的教材。

《国家历史》:你前面提到,《交锋》引发了你们与第三份“万言书”作者段若非之间的官司,具体是怎么回事?

马立诚:前面提到,“左派”集中火力对《交锋》的批判,不但没有达致预期的效果,反而促进了《交锋》畅销。极左势力的一位重要人物说:《交锋》“唱和者如此之多,令人感慨不已!”他们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企图利用著作权法打一场官司,扳倒《交锋》,借以打击改革,压制对万言书的批评。

1998年6月1日,《当代思潮》主编段若非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控告《交锋》作者以及今日中国出版社。他说,第三份万言书是他所写,此文并未公开发表,《交锋》一书未经他的许可,摘录和引用该文,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发表权)。另外,《交锋》一书评论他的文章时,歪曲了他的观点,破坏了他的作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因此请求法院“责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以正视听。”大家都清楚,段若非的背后,是左派势力集团,不过是由段若非出面罢了。

1998年11月26日中午1点3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1999年4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判决书说:“原告段若非自行印刷其作品五千册,对外发送达三千八百册之多,其发送对象恰恰与其作品的读者群是一致的,且在其发送范围内其发送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应视为原告段若非已将其《公有制》一文公之于众,其诉称被告马立诚、凌志军、今日中国出版社侵犯其发表权,本院不予支持。”判决书驳回了原告段若非的诉讼请求。

段若非不服判决,于4月30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24日上午开庭审理上诉案,并于8月2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的判决。

有意思的是,在庭审之前,原告高价请来的律师对我说,“虽然自己是受人之托,但是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律师业。”这位律师甚至买了十几本《交锋》,说是送给自己的朋友。由此可见,左派是不得人心的。

综合《交锋》引起的上述效应,是不是可以称之为“《交锋》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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