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一次国11条里面,还有一个就是把责任,对平稳房地产市场的这样一个责任,放在了各省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的身上。
姜声扬:地方政府身上。
郑浩:对,没错,这样我觉得是首次的提出,对各个地方政府来平稳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压力,也是一个重任。
我们来看一下,10号发布的国11条,它在哪些方面有比较明显的变化?首先我觉得它首先从当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显现出来的问题入手,然后又把现在的问题可能会演变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价格不正常的上涨,作为未来发展重点解决的方向。
从源头入手,到未来房地产市场不正常的上涨来遏制,这个不正常上涨作为一个结尾,整个的这个过程当中,所有的方面都开始进行调整、控制和监控。
比如说,从一开始,从土地的批出,因为现在有很多的地方,为了要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通过卖地、转让等等,取得非常快的收入。当然这样的做法,显然对地方的财政收入是有好处,但是却推动了地价。
地价上涨了以后,房地产商再开发的时候,再加上它的建设等等,又上涨了一块。到了进入市场之后,销售商又要加一块,所以层层的加码,最后到消费者的手上,这个房价已经上到了很高,已经背离了原来的价值。
因此中央就开始提出,现在为了要解决房价不正常的上涨,特别是要打击投机、炒房的不正常现象,因此从一开始的批地、出让就要开始,这个责任是要由省、市、县各个地方政府承担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刚才提到,我们节目片里也提到,你如果买第二套房,你银行贷款的首付就要是不能低于40%,过去一直传是50%,但是这次明确是40%。当然即便是40%的首付,我相信对炒房的人,它的成本也是增加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你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因为它是升级版的,你从银行得到贷款的利息也没有优惠,我相信银行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你买第二套房银行贷款的利息到底是多少。
但是根据国11条这个文件的精神,我相信未来银行在发放第二套房贷款的时候,它的利率是肯定要高于第一套房的,肯定要高于一般的优惠利率。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你的首付要在40%,无论你的利率,就整个加大了炒房的成本,你无利可图。
所以在这方面,它也是有了一个新的规定,这是比国4条要大大提高了一步,而且非常明确了。
还有一个就是我刚才所提到的,其实我觉得这个文件最重要的一点,我是从未来整体房地产发展的方向来看,最重要一条,它是把责任放在了省、地方政府的身上。换句话说,这样的一种工作责任制,未来如果当地的民众买不起房,买房困难,或者是有炒房,哄抬物价、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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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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