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浩:有偿家教不可能完全剔除应该疏导
2009年10月30日 11:4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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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麟:供给方。

郑浩:就有供给方,现在的市场是这样,就说学生或者是学生家长,有需求为自己的孩子,或者学生本身自己认为有必要进行学习上的补习,在课堂上听完了之后,觉得好像还不行,或者是准备要应付考试了等等等等,各种情况他都觉得要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补习提升。特别是对那些可能有艺术天分、体育天分的那些学生来讲,他也需要体育老师或者是音乐老师来为他补习。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这种需求了,老师当然也是应运而生,就是老师的有偿补习,也是应运而生,你有这种需求,我有这样的能力,而且我利用我自己的课余时间,来为你补习,赚取一点点合理的费用。

所以这是一种市场制度,在市场制度下,你就不可能说我坚决反对,坚决杜绝,来进行一刀切,来完全的给予斩断,或者是完全的给予封闭,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教育部在表态的时候,是不是也考虑到了国家现在实行的这种制度,市场制度、按需分配、按劳收入,这样的一种制度,你是没有办法进行坚决反对的,你坚决反对,恐怕也没有人听,这可能是客观上的一个事实。

第三个,我认为教育部不应该说“老师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对这句话有点反感,因为我们通常说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好像总是说那些罪犯,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王若麟:贪官。

郑浩:贪官,手上有权力的。

王若麟:掌握权力的。

郑浩:比方我们说一个会计,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窃取金钱、盗用金钱,一个警察利用职务之便怎么样。所以这句话用在老师身上,而且他是“极少数”的老师,“极个别”的老师有问题,然后把这句话“老师不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说得这么严重。我总感觉好像这里面有一个潜在的,把所有的老师都有可能那样去做,作为一种假想敌来对待。

而我也发现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很多的政府部门,实际上在办事情、执法的时候,都是把公民当做一个假想敌来对待,比方说所谓的“钓鱼”执法案,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了,那些执法的人员,就是把那些司机,潜在的认为他们有可能犯法,有可能违反条例,因此去诱惑他们来进行犯法,实际上是把民众当做一种假想敌来对待。教育部这样的一种说法,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你实际上就是把那些老师,而且是那些勤勤恳恳的老师,并没有这样去想的那些老师,当做一种假想敌,这个是非常不公平的,也非常不合理的,而且也是非常站不住脚的。

所以我认为教育部的这个表态,从我个人来讲,我可能是错的,但是我认为这样的一种表态,有它不合适的地方,在语气、用词、行政的执行、要求上,都有它不合理的地方,而且这样的一种表态,很容易使得99.8%广大的老师,受到伤害,而且对学生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学生就会认为这些老师原来他们在课堂上不好好讲课,我学习成绩差,是因为这些老师利用课余时间,更多的赚钱去了。所以这样一种影响,我认为是非常非常坏的,所以我认为教育部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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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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