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如何?种植、生产、加工、销售,问题环节出现在哪里?农户、企业、政府,各自承担着那些责任?
我的观点,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总体情况是好的,而且一年比一年好。我的根据就是食品合格率逐年上升,从十五六年以前的50%、60%的合格率,已经增长到现在90%左右,像北京这样大城市都已经超过了90%。我相信这足够有说服力。那么我的后面,后半句话说,但是我们还存在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有的还是很严重的。这两句话似乎有矛盾,我想不应该,这是我们发展中的必然经过的阶段,为什么说是不矛盾的,而且为什么说现在的有些问题还是普遍存在,而且不能是明天就解决的。这里面有两个大背景。
第一,我们现在有两亿多的农户都在分散的生产我们所吃的所有的食品,鸡鸭鱼肉蛋。粮食、水果、蔬菜。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两亿多的农户分散的,我强调分散的生产出来的。以我们对我们农民的知识水平的了解,对我们农民的守法意识的估计,再加上利益驱动,中间有那么一伙人,在挑动教唆农民来犯法。农民一看效果明显,经济利益效果非常明显,不管是红心鸭蛋还是瘦肉精,还是这次的牛奶污染,三聚氰铵的问题。所以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我才说果然又来了一次。不发生任何事件那才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不真实的。
第二,大的背景,我们现在大概有50万个左右的食品生产加工者,不包括饭店,就是生产加工食品的,那么这50万个生产单位里面,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型,所谓的小型,人数不超过10个人,投资不足10万元,这还不包括那些今天有了,明天不见了的,我说的这50万个,都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那么以我们对这些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的素质的了解,对他们的守法意识,我们的估计,要是不出现食品添加剂滥用,那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们得承认我们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就是这样。所以出现一点问题,这是某种意义上必然的。当然,出现问题不是理直气壮的,统统是不应该的,但是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是什么?专家、政府、民众,如何评估?管理与交流,普通消费者怎样才能保护自己?
风险分析这个框架有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叫做风险评估,是由专家完成的,跟政府没关系。举一个红心鸭蛋的例子比较合适。风险评估专家就要搞清楚,苏丹红是一个化工产品,不应该放在食品里,苏丹红是有毒有害物质,对动物是致癌的,肯定,对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对人是有致癌作用的。专家进一步的评估,我们的红心鸭蛋里边含有多少苏丹红?所以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要吃我们现在这样的含量的,含有苏丹红的鸭蛋,大概要吃2000个每人每天,而且要长期吃下去才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且前提是人和动物对苏丹红同样敏感,这就是风险评估的结果,这个结果及时地报告给政府,进行另外一个圈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纯政府行为,他需要根据专家的风险评估的结果,作出决策,这个管理的决策大到法律,现在我们正在讨论的,审议的《食品安全法》,小到具体的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及某一项临时的措施,比如说三聚氰铵在婴幼儿配方粉当中,不应该超过一个毫克公斤,这就是一个风险管理的措施。
那么风险管理的措施,要根据科学评估,但不仅仅,还要考虑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习惯,社会发展阶段等等等等。所以每个国家的标准,每个国家的措施不可能是一样的,尽管这个风险评估的结果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对苏丹红这件事情来讲,那么政府的风险管理的措施,两条:第一,所有发现含有苏丹红的鸭蛋统统不许出售,有了的要下架,从生产环节要杜绝,禁止。因为这是非法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第二,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通过媒体当然要,告诉大家,假如你已经吃过含有苏丹红的鸭蛋,不必对你的健康有所担心,因为专家告诉我们什么什么什么。这个环节叫做风险交流。也就是说风险里有很多信息,信息需要交流,那么专家的评估的结果,以及政府的管理的措施,都需要在第一时间,以百分之百的透明度告诉所有跟食品安全相关的团体和个人。除了消费者以外,包括媒体,还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包括他们的行业协会,还包括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这是一个。
而且这个三个部分,评估、管理和交流,这个箭头是双向的,不是说消费者是被动的,消费者有意见要问科学家,要问政府,政府有意见反馈。苏丹红是我们一个反面例子,做得都不好,我作为科学家,倒不是为科学家来开脱,科学家当时是做了自己的事情,但是政府没有第一时间出来讲话,所以媒体炒作六个礼拜之久,炒得谈红色变。那么这次三聚氰铵污染奶粉的事件,应该说是一个正面事件,我们基本上,也就是说在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上,空前的第一次基本上遵循了风险分析框架,也就是说这个三部分都做了。当然不是说没有缺陷。问题还很多,但是大体上是做了。专家在第一时间做了评估,报告给了政府,政府做了一大堆的决策,同时国务院作出了一个很重大的决策,就是把22家查出掺了三聚氰铵奶粉的企业,22家,一家不漏的暴光了,这个符合信息交流。
好,所以这个风险分析,这是全世界公认,大家都在努力做,中国过去做得不好。从这次事件我觉得会吸取经验教训,而且这次做得基本上是成功的,当然不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相信假如说对食品安全有什么灵丹妙药的话,也就是说都要往这个方向去努力,往风险分析框架努力。科学家要做他自己的事情,政府要做他自己的事情,然后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做他自己的事情,因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我们经常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这是在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和未来的《食品安全法》当中都是明确规定的,也是其他国家所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