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两案"中所起的作用,谁说了算?
记者:那您觉得您的辩护起到什么作用没有?
张思之:应该说我们的法律制度,是从和尚打伞走过来的。现在我们有了法,而且最起码是在执法,在讲法,是要律师了,应当说,这一步迈得不算小。律师在两案中也起了不小的作用,比如像吴法宪、姚文远、李作鹏,我们都给他们抹掉了不少罪,有十几条罪了,至于最终的结论就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了。
法院宣判之后,我又和李作鹏见了一次面,征求他的意见,问他对我们的辩护工作和案子还有什么想法,他说:“不容易,首先要谢谢你们,不过,从我的角度来讲,你们的辩护,好有一比,好比敲小鼓的,敲的是鼓边儿,没有敲到(中心)点上……”“那你的意思我们是敲边鼓的?”李作鹏就在那里笑,他说他写了一首诗给我,我说那快给我看看。“不,”他说,“20年之后。”此时此刻,正好20年满,我现在在找他的地址,我要看看那首诗。
他所说的反映两个问题,第一你起了一点作用,第二,你的作用很有限。
讲到作用,我还有一个故事可以告诉你。那年10月初,我们这18个律师刚刚集中起来的时候,一个美国纽约的律师,中文名字叫潘乃刚,自称在杭州出生,是个中国通,大概在《纽约时报》上他发表了一篇文章,说,“在两案中,中国律师的作用现在看来等于零。”我当时非常气愤,两案还没开始,律师还没有集中,你从那里看出律师的作用等于零了,我的作用也许很大,也许是负面的,都有可能,但你要有根据。
我们承认我们的作用有限,但是毕竟是起到一定作用的。这是中国律师在全世界第一次亮相,应该说我们的任务是很重的,在那样的条件下,面对这样复杂的案子,我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这样了。要说还有人会比我们做的更好,这点,我不信,绝对不信。
记者:那您成为两案辩护组组长,指定为江青辩护,又做了李作鹏的辩护律师,相信您的名声也因此大噪了。
张思之:没有,我没有觉得,至多人们在谈到“两案”的时候,会顺便提到我们这几位参与辩护的律师,仅此而已,因为我们在两案的过程当中,作用毕竟是有限的。
记者:那您后来这个身份,有没有给您个人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张思之:这倒没有。
记者:那有没有人认为甚至是骂您在为害虫辩护?
张思之:那有。我介入过一个案子--是广东电白县几十户渔民和当地县政府一场官司,当时县里让镇政府和渔民一起承包围造滩涂搞养殖业,而且签下了合同,合同还是经过当地公证的,但是后来县政府一看有利可图,就准备和老百姓撕毁合同,老百姓当然不愿意,结果当地政府就抓了几个带头不同意的老百姓,结果老百姓就找到了上海的《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就说你们要告状就到北京找我张某人,他们知道我这个人比较敢干。这样农民就来找我,然后我就答应过些时候就南下调查,农民回去就告诉乡政府,说他们找到律师,当地政府就查了,这个张某人是谁,一查,查到了,就告诉农民:“他是四人帮的残渣律师,只要他来,我们就收拾他。”后来我就去了,于是这个残渣律师在广东还是小有名气的,这是沾了李作鹏的光了。至于在群众中会不会有这种想法,我觉得肯定会有,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
编辑:
张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