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师张思之回忆:江青为何要拒绝辩护
2008年03月27日 16:48新民周刊 】 【打印

“我帮李作鹏抹掉了哪些罪?”

记者:后来你为李作鹏辩护,也是组织上指定的,还是你自己挑的?

张思之:那天从秦城监狱回来,当天晚上我就给组织上汇报江青的情况,汇报完,组织上就说,正合适,李作鹏提出来要找律师,李作鹏是搞密码破译的,得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去对付他,张思之,你去给他辩护吧!当时还有一个刑法专家苏惠渔和我一起做他的辩护律师,苏惠渔是刑法研究室的主任。

记者:李作鹏确实需要律师吗?还是和江青一样只是试探试探?

张思之:他确实是需要。我看过我和李作鹏谈话的录象,我和李作鹏谈笑风生,在那时候倒像是朋友了,那就对了,因为他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而江青绝对不是。

记者:据说,李作鹏当时的思路非常清楚。

张思之:非常清楚。比如说,他整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林彪叛逃的那天晚上,从山海关走,也就是所谓的“放飞”,他应该负多大的责任。他知道这就是他货真价实的“罪状”,这是头一条。当时周恩来总理很明确地说过,那架256三叉戟飞机要四个人联合下命令,李作鹏在传达命令的时候,就传达成“4个人中,只要有1个人下命令,就可以飞了。”当时有电话记录,他知道这是他的要害,而且是辩不回来的,也就没有做过多的纠缠。

我们特别法庭对江青、李作鹏他们都是24小时严格监控的,后来就知道到一个情况,快到开庭的那段时候间,李作鹏不断地在那里写。当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伍修权同志,就把我给叫去了,说李作鹏在那里写辩护词,不知道他会写些什么,想让我把李作鹏的辩护词拿来看一看,我说我试试吧,于是就去了,我们没有正面提要这个辩护词,只是围绕这个辩护词讲些问题,但他感觉到了,于是就说:“我确实写了一份辩护词,不过现在呢,我把它缝在了我的棉袄里,谁也拿不走。”后来我们告诉李作鹏,法庭有一个最后陈述,是专给被告陈述的权利,你如果有什么意见和问题,可以通过这个程序陈述出来,最后李作鹏就把它的辩护词给讲完了。

记者:但是据说李作鹏是一个法盲,他对法律知之甚少,您是否也有同感?

张思之:应该说,以前他们对法律懂得很少,但是此案之后,他们还是很注意学法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他们都看。

记者:那李作鹏都自己写了辩护词了,您又在那些方面给他作了辩护呢?

张思之:第一就是另立中央,就是以林彪为首,把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拉到广州去,在南方另立党中央。应该说,准备另立中央的事情确实有,但是李作鹏不知道,他们的方案是通过林立果和王飞把黄永胜调到机场,说有事,然后再通过胁迫黄永胜,把那几个人都调过来,然后坐飞机走,整个计划是这样的,当然根本没有来得及实施,后来我调查时发现,李作鹏根本就不知情,而且有证据证明他不知道,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证据就是当时几个人的口供。

第二就是谋杀毛泽东主席的“五七一”工程,这个工程也确实有,工程计划是非常详细的,但关键是李作鹏一点也不知道。

这两条罪状,起诉书里有,但是后来我们把他给抹掉了,终审判决也没有再提这两条。

记者:如果说江青的人性最多表现在她的仪表上,那么李作鹏的人性有没有地方可以体现的?

张思之:有。李作鹏应该说,还是一条汉子。邱会作在法庭上跪下了,吴法宪在法庭上一再装模作样地讲,怕林彪,服从林彪,拍过林彪的马屁。李作鹏这样的话,一句没有。

记者:李作鹏有没有悔罪的表现?

张思之:有。李作鹏自己说过,他是上了林彪的贼船,是他的罪,他都认,他都不推。

记者:您为李作鹏辩护,收费是多少?

张思之:没有律师费用,一分没收,免费。那按照当时的收费标准,也就是30块钱,律师的费用我当时的工资是100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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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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