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巧解天津教案事件 暗中支持郭嵩焘成首位驻外官员
2008年12月03日 10:44南方周末 】 【打印

但李鸿章私下又对人说:“目前只求不开兵端,免得中外骚动,牵掣大局。”(《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如果议和不成,真的与法开战,淮军则“未足当劲旅而操胜券”。

在上述思想支配下,李鸿章赶到天津,当得知曾国藩已拟定正法者二十人,办军徒二、三十人时,匆忙于9月25日委派天津镇道将其中冯瘸子等十六名犯人绑赴西门外按名正法。

但是,在尽量满足外国侵略者的主要条件后,对于一些枝节问题,李鸿章却又主张不必事事迁就。例如,清政府屈从于法国公使的无理要求,给予四十六万两银的赔款,当李鸿章知道其中的二十五万两是给丰大业及男女教士的□银时,便委婉地提醒清政府:“惟万国通行事例,既准抵命,即不再给口银,即中国各省历办成案,从无抵偿外另给口银者。”(《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认为这种做法欠妥当。

另外,清政府为了讨好外国侵略者,命令各省将处理天津教案的告示到处张贴,晓谕城乡知道,李鸿章对此也不以为然,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非地方官所能势迫刑驱,亦非各公使所能惬心,……何必逼令大张晓谕,徒启绅民之怨谤,追寻往日之衅瑕。”

对于曾国藩等人拟正法二十人为被杀外国人抵命一事,李鸿章虽未出面反对,但心中认为是过重了。所以,当俄国领事孔气提出将田二、项五、张帼顺、段大抵偿被杀俄国人之命时,李鸿章向清政府提出:“此案就地正法已有十六名之多,民气已伤,其余似可从宽,且原奏本系误伤俄人,误杀与故杀例义罪名显有区别,虽均已奉旨照准,或可原情求减,仰恳网开一面。”

经过一年的交涉,同治十年九月初九日,李鸿章又上了《教案内俄案另析折》,最后拟定:田二、张帼顺二犯,应依因故杀而误杀旁人,以故杀论,拟斩监候,如遇恩赦,即予减等,毋庸计及秋审次数。段大、项五,应依因斗欧而误杀旁人者,以斗杀论,斗杀者绞监候律,上减一等,拟仗一百,流三千里,脱去了死罪。在我国的一些近代史著作中,由于误信曾国藩奏词,不知其中尚有如此曲折,便以为清政府处理天津教案曾处死了二十人,这是不准确的。(资料来源:《天津社会科学》198505)

郭嵩焘——首位中国驻外外交官

郭嵩焘

多年以来,郭嵩焘一直保持着大年初一赋诗一首以纪年的习惯。公元1883年正月初一,65岁的他看着镜中苍老容颜,心绪甚为寥落。在纪年诗中,他写道:眼前万事随云变,镜里衰颜借酒温。身世苍茫成感喟,盛衰反复与谁论?

这年距离他卸任大清国驻英、法公使已有4个年头了。自光绪五年(1879年)由伦敦黯然回国后,这位当朝二品大员一直赋闲在湖南老家。

如果不是因为造物弄人,去了一趟洋人的国家,郭嵩焘仍将被士人所尊崇。

出使英国以前,他在国内已是饱学之士,而且久经仕宦历练,并担任过巡抚、侍郎等职,“诏赏二品顶戴”。太平军兴起时,他赞助曾国藩办团练,建立湘军,人称“湘军财神”。击败太平军后,又致力于洋务,力主仿制西器、引进西学、废除科举与鼓励商办工业。在世人眼中,尽管先前的为官路上也有一些坎坷,但凭借其才学以及与朝廷重臣曾国藩、李鸿章的深交,平步仕途、终老一生,当非逆料之事。

不过,后来的出使经历,却毁了他余生的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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