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婚姻六十年编年史
2009年08月26日 15:52小康 】 【打印共有评论0

1958-1976:婚姻即政治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

那时的中国人在政治上被划分为三六九等。作为“红五类”的革命干部、军人、工人、贫农和下中农,由于是天生的革命者而普遍受到青睐;被打入“黑五类”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则因其令人畏惧的政治身份而遭遇冷落。

“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丹书铁券”。

与政治条件相比,当时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文革”时期写在中国人结婚证上的话。那个年代,婚姻与政治的隶属关系就这样被烙入几代人关于婚姻的记忆。

“血统论”是当时特殊环境造就的特殊理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血统论”的“创举”在于将政治身份认定为生物遗传信息,这使得当时的人们不得不用“根正苗红”或“划清界线”的逻辑去考虑婚姻家庭之事。

一位在“文革”中离婚的女教师回忆道,“在美国读书的时候,他的导师是杜威。1950年,他拿着教育哲学博士的学位回到中国,然后就一直在北京一所大学教书。‘反右’和‘文革’的时候,他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两次被打倒。孩子因为父亲的这个情况在学校里备受歧视。入红小兵不要想了,被人打骂也是常事。”

尽管对丈夫仰慕至极且爱重情深,但因为心疼孩子,夫妻两人最终还是决定离婚,希望以此为儿女洗脱骂名。“我们离婚之后,孩子在学校的处境好了许多。我们本打算运动过去了就复婚,没想到离婚一年之后,他含冤而死。”

在那个婚姻即政治的年代,类似的离婚故事还不止于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除政治原因外,“文革”十年间,中国人很少再能找到什么说得出口的离婚理由。强烈的道德谴责足以给离婚者带来比不幸婚姻更大的痛苦,而在个人生活被各种评价体系五花大绑的年代,离婚可能导致的还有前途没落。

关于性,“文革”时的中国人仍是绝口不提,然而,禁欲主义的态度却并没有妨碍中国人口的持续增长。社会学家李银河曾在《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中分析说,中国传统的性观念认为,性“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所以中国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

得到广泛认同的“事实”显然如此。

就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一股性解放思潮开始在欧美国家蔓延开来。在那里,激进的年轻人正尝试着将性与婚姻彻底分离,并对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家庭模式发起挑战。彼时正在婚龄的中国人不会想到,未来,这股他们绝难理解的风潮竟会被他们的孩子视如平常。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赵佶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