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中国法治四条主线 人权写进宪法是进步
2008年10月30日 14:17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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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法治国家建设仍然面临哪些问题?中国传统文化究竟是否适合现代法治?著名法学家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江平做客《听风录》,解析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展望中国法治的未来走向。

中国的改革开放到目前已经走了整整三十年的道路,如果我们把改革的目标称为彼岸,而把改革的过程称为转型或者过渡的话,那么在彼岸之后我们的目标就是经济自由、公民自由和政治民主,而保障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只有一个手段,那就是健康的法治。甚至我们可以说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本身就不是手段,而是改革的目标之一,那么本期节目让我们就来谈谈中国的法治建设。

法治国家:中国还有多远?

解说: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走过了一条艰难而曲折的道路。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只有《刑法》,而没有《民法》,而且在《刑法》实施过程中,也经常采取从重从快的严打手段,到改革过程中不断出台完善各种法律,尤其是与民生法有关的法律,中国在短短三十年间的立法数量和速度都在世界名列前茅。

但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则仍是中国的“老大难”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已经产生了一系列可以看到的后果,另一方面以去年通过的《物权法》为代表,中国的一些法律也在内部受到了各种势力的阻挠和指责,由此凸显中国法治建设在社会和政治转型期的种种困难。

邱震海:本期在我们的北京现场请到中国著名的法学家江平教授。

解说:江平,浙江宁波人,1983-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曾担任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江平教授是我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建树卓著,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民法典学术的负责人之一。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国的立法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30年中国法治四条主线

邱震海:我们知道您是中国法学方面一个泰斗和权威,那我记得您在归纳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时候,曾经说中国有四条主线,一个是人治与法治,另外一个就是国家与社会,另外一个是公权与私权,第四个是法制和法治,当然前面一个是制度的“制”,后面的治是治理的“治”。那么就您的高见,这四条主线发展到现在您给它一个什么样的评价?您满意吗?

中国法治进步呈曲线上升

江平:应该说有满意的地方,也有不满意的地方。因为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既不是一种直线的上升,当然也不是抛物线,应该说是属于一种曲线的上升。所谓曲线上升就是有的时候,它有进步,有的时候它也有退步,或者在一个时期里面它进步多一点,在一个时期里面退步多一点,但是总的说来,国家的法治还是在前进。

人权写进《宪法》乃一大进步

江平:我们的人权写进了宪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表明我们国家重视了人权,不是把人权仅看作是西方国家的东西,我们已经肯定了人权保护是应该写进《宪法》里面,但是这仅仅是起步,所以人权的问题上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政治体制改革仍滞后

江平: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说来还是严重的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部分都是需要在下一步加强的。

邱震海:您刚才说到过去三十年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您觉得这背后,如果我们要追究根本原因是一个什么问题,是一个政治上的问题吗?还是一个文化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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