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宁思:新华字典案 男子索赔1块钱
2009年04月24日 18:08凤凰网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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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4月23日讯:声称挑出《新华字典》2万多处“错误”,陈先生将商务印书馆告上法院,索赔纠错费1元。昨天下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先生称第10版《新华字典》存在22638处差错,会对购书者造成知识性伤害,将商务印书馆告上法院,要求停止出版该版字典,并支付1元钱纠错费。

凤凰卫视2009年4月23日《总编辑时间》

吕宁思:真的,在如今的中国,不高兴的事情还真挺多。日前一位陈姓先生,声称挑出了新华字典中,有2万多处的错误,不高兴了,于是将商务印书馆告上了法院。

陈先生(右)和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有错的字典。本报记者朱嘉磊摄

具体说吧,陈先生指称第10版的新华字典存在着22638处的错误,会对购书者造成知识性伤害,于是将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出版这一版的字典,并支付一块钱的纠错费。对,不缺钱,不差钱,索赔纠错费一块钱,其实就是让印书馆难堪。

在法庭上,商务印书馆的代理人表示,陈先生此前已经有过类似的诉讼,法院裁定是属于学术之争,都驳了回去。商务印书馆还解释说,陈先生所指的所谓差错,是对辞书编纂工作和编纂方法的一种偏执误解,其中的1万7千余例所谓的错误,是圆点和句号之类的学术之争。比如说陈先生认为,“少艾”是形容词,而词典解释为名词,年轻漂亮的人。那么实际上,这是形容词和名词的互为转化并没有错。可是既然官司又开打了,总要有个结论,法院表示将选择吉日良辰,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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