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为喝童子血残杀12岁男童
2010年01月11日 13:3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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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2008年11月11日,伍勇带着他的同伙抢劫了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北站,2009年2月23日,伍勇又再次出现,抢劫了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南站,这两起手法相同的抢劫案,伍勇一共劫取6.5万多元人民币。

窦文涛:您看这两回抢劫,伍勇身上都挂满了各种诡异的小零件,穿的好像个圣诞树,挂满一堆小装饰。而且他跟他的同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您瞧见没有?都戴着大盖帽,穿着那种类似交警穿的那种橘色背心。人家伍勇说了,这服装、造型全是我精心准备的,我呀,为这个事费了老劲了,花费心力,都是我设计的服装款式。而且他们行事那真叫一个高调,不断的冲天开枪,哐哐哐。而且还很有镜头感,就知道那高速公路收费站那儿不是有那个监控录像吗?他还就有这镜头感,对着镜头还高喊,说“那个袭击政府保安,还有袭击哨兵也是我干的啊”,生怕咱们大家不知道。

抢劫完了,临离开收费站的时候,这个伍勇还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好好收费”,就像领导视察。就这样,他这一回不成二回,二回不成三回,花了这么大的精力,最后总算是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那个轰动效应。这起抢劫大案,整个宜宾人都在议论,到现如今整个国家人都在聊这人的荒诞传奇。我想该怎么理解这个伍勇呢?这有待专家,但是他确实在监控录像面前上演了这么一出他的抢劫真人秀。这让我联想起心理学里有那么一种需要层次论,就说这人满足了温饱之后,往往开始琢磨一件事,就是我是一个什么人,我要成为一个什么人,这个学名叫自我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伍勇,煞费苦心,他确实是实现了自我。他不见得是没有考虑到后果,而是甚至于他今天的下场,大概也是他要的结局吧。

伍勇日记:我还得听邓丽君忧郁的歌曲行动,好像可以让自己疯狂起来。

我好像看见自己一会儿挥舞手中宝剑,见人就杀,斩下无数头颅。

“如果他们说我是个精神病,那么我做的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法庭宣判:伍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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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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