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为喝童子血残杀12岁男童
2010年01月11日 13:3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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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文涛:2003年这个伍勇还写过一本书,写他个人的成长经历和他对社会的观察,但是他说我找人出版,他们不给我出版,所以要我说这出版社,你给他出了不就完了嘛,现在不是什么人都能出书。你不给他出,你看看把他这条路堵死了,他自己怎么办?他说我把书稿给烧了,笔杆子不行,我用枪杆子。您瞅,活生生把一个文人,社会学家逼成了一个投笔从戎,他这一投笔从戎不得了,他要干什么?他要做火药枪袭击哨兵,不这样不够扬大名,连日子他都选好了扬名这日子,2003年9月11日,他要在中国制造一起“911”。

地点选在哪?话说那天中午,他悄悄的来到宜宾市卫星观测站某部驻地的门前,他先在门口对面的人民广场歇了一会儿,他在等,他要等午后,因为饭后哨兵可能在休息,就会有些松懈,他就在门口等着,这个某部驻地门内两个哨兵在站岗。等到午后一点,计划中的行动时间到了,且看这个伍勇戴上蓝色的帽子,把随身听的耳机塞进耳朵,那位说这是哪一出啊?干嘛还戴随身听呢?他非要戴着随身听作案,这个跟咱们在电影院里看电影,之所以受到电影的感染、感动一个原理,他要背景音乐,他得要背景音乐才能豪情汹涌,所以戴好了这个随身听。

然后,拿着枪,拿着11支枪,9长2短,枪是哪里来的枪?是当地的乡民自制的火药枪,枪枪实弹,9支长枪,他3支一捆,捆成三捆。而且他考虑这个周详,要是这个土制的火药枪打不响怎么办?不要紧,他的牛仔包里还有10枚自制炸弹,要是自制炸弹炸不响怎么办?不要紧,他这包里还有几瓶汽油,汽油总能着了吧?这家伙准备到,这叫一个武装到牙齿。

话说,真是说时迟那时快了,午后一点,他拿起两捆长枪,一捆吊在胸前,拿衣服遮住。另一捆就持在手中,枪口上戴着塑料袋,直直的穿过马路,进入这个军队驻地的大门,直入大门。两个哨兵在那站岗,哨兵头上咱都知道有那种标语,“哨兵神圣不可侵犯”。你瞧这伍勇他怎么侵犯哨兵?拿掉枪口上的塑料袋,抬起枪口冲着左边那个哨兵开枪,原计划他的枪口是指向头部的,但是在最后扣扳机那一刹那,枪口下移,打中了左边哨兵的腹部,为什么?后来这个伍勇跟警方说,说我临开枪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来这个山民们,他们当地的山民曾被鸟枪打中了肚子,没有死。您看这说明他的目的还不见得在于至哨兵于死地,他只是要威猛出名,哐,一火枪,哨兵肚子中枪,然后这哨兵扭头就往营区内跑。然后他的枪口又指向右边的哨兵,嗙一枪没有打中。就在这个时候,哨兵在里边喊人了,那家伙军人们全都追出来,这个时候伍勇按照他预先的撤退路线逃离,愣没逮着他。不但没逮着他,几个小时之后,这伍勇换了身衣服,他还回来看。又到营区门口看看,周围没啥动静。您瞧这主,够神的吧。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就是为了要出名,所以他希望这个事动静越大越好,可是要不说舆论界真的是不给面子,人干出这等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周围打听、打听,除了这个卫星观测站附近有点人知道外,宜宾大多数民众之外毫不知情,没人谈论,搞的他极为落寞。这么着,他决定我再干一票。这回怎么样能让你们尽人皆知呢?他要袭击市政府。我跟您念一段他后来在日记里写,他当时袭击市政府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的感受。您就格外能感受到,这个背景音乐对他有多么重要。而且还必须得是指定的曲目。他说那天他袭击市政府,他专选在国庆节,实际这人日子没搞清楚,国庆节已然过了一天了。他说“我在草坪里坐里一会儿,看着政府门口,我以为那天是国庆节,没想到是10月2号了”,这个百密一疏。他说“10把火药枪分成三捆挂在我胸前,我插上耳机,端起一捆快速走上去,耳机里播放的是邓丽君”。

伍勇:我还是担心临场下不了狠心,所以我还得听邓丽君忧郁的歌曲行动,我觉得听那些女声歌唱的忧伤之歌好像可以让我疯狂起来。

窦文涛:刚才他日记中说的那次,就是袭击市政府大门口。那天他在门口旁边那个草坪里头蹲守了很久,他原本目标是袭击官员,但是也是官员命大,他等了很久也没见到一个官员出入,最后他想算了,崩袭击官员了,我袭击保安吧。把大门的保安,他上去了,结果这保安还不示弱,大家都是无产者,扭打起来,扭打起来之后这个保安挣脱,跑到市府对面的工地去,他端着枪追上去,他说我本来准备开枪,但是看到保安跑进了民工的人群当中,要不说这时候无产者的感情有点发现,他说我就没有开枪,离开了。

你看,为了成名,做下这两起惊天大案,这家伙袭击军队、袭击政府,可是这社会不知道怎么回事,该出名的不出名,不该出名的得响大名。人家干了这两单,这两票,还是没有什么反应。所以伍勇感到相当的失望。所以您看看他后来在法庭上谈到这个,都觉得是非常的苦恼。

伍勇:特别压抑,因为我时常想死,有种想死的,与其没有尊严地活着还不如死呢,但是想有个死法。就是想制造一些袭击事件。

窦文涛:在伍勇的日记里说的分明,他的理想是要当一个精神病。但是他被捕后多次抗拒做精神病鉴定,所以咱也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精神病,所以我才说嘛,他至少是很渴望演一个精神病。你看他的同伙里,有他那个偶像嘛,他那个高中同学唐正方,那当地人都知道是个疯子,他奉他为偶像。同伙里其他几个人都是拾荒的流浪汉。你看那中有个叫张自顺的,就说他跟伍勇是怎么搭鼓上的,也挺逗的。

这张自顺也是个从远方流浪而来的,拾荒的流浪汉。有一天在路边,也是自己捡来的那些吃的正吃呢,一个瘦高个儿出现在他旁边,正是伍勇。伍勇也把自己拾荒捡来的什么烧烤、面包跟这穷哥们俩人分享,一聊起来,张自顺对这个伍勇那是仰之弥高,很崇拜。发现这流浪汉他会用手机,会上网。而且聊起来那真是海阔天空,天南海北的事都知道,所以很佩服。

2008年年底,伍勇就找到张自顺就说“哥们,咱们去干一票大事,你干不干?”张自顺一听我这么崇拜的人,说让我一起干大事,好啊。去干,干什么?说抢劫。张自顺说哎呦,那就算了。张自顺有点怕,但是伍勇鼓励他,拿来一瓶白酒,可能也是拾荒捡来的,喝,喝几口壮壮胆儿。听说有钱分,张自顺又借点酒劲儿,就跟了他这个伍勇大哥,穿上了准备好的保安服、军服,拿着火药枪,真的这一伙人就去到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上演了震惊蓉城的“20081111”持枪抢劫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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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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