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云南处女“卖淫”案
2009年06月29日 09:12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虚假证明:“是处女更有说服力”

报纸报道前一天,张安芬带着小女儿又去做检查,她让女儿写成姐姐的名字

有邻居告诉记者,后妈张安芬唆使陈艳卖淫。

12日,张安芬皱着眉头否认。她说,就算我愿意,刘仕华也不愿意啊。

刘莉说,知道陈艳做那事后,她们基本没话可说,有时见面对视一下。“不过,她也并不在意,还是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

3月19日,也就是巡防员抓人事件三天后,张安芬带着刘芳、刘莉去昆明法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刘芳不是处女。

张安芬说她当时整个人瘫了,追问刘芳,刘芳说在西双版纳骑自行车时曾摔了一跤。

当时刘芳和刘莉都在读六年级,同一个班。她的班主任说,她们学习成绩不错,从不迟到、早退、旷课。

这样的好评,仍叫张安芬不放心。6月1日,也就是《云南信息报》推出报道的前一天,张安芬又带着刘莉到昆明法医院检查。她让刘莉把名字写成刘芳。

“我只想给女儿一个清白,她们姊妹俩确实没做过那个。”6月15日,张安芬红着脸说,她之所以让刘莉顶替刘芳检查,是因为觉得是“处女”就更有说服力。

随后,6月2日的报道说,曾因涉嫌“卖淫”被抓的刘芳、刘莉处女膜完整。

正是通过让刘莉冒名的这纸证明,警方认定刘仕华和张为获取高额补偿而弄虚作假,并导致媒体作出了不实报道。

余波难平:被影响的孩子

刘莉说不想再读书了,不想看到“那种眼光”,“我害怕他们说我是做那个的”

陈艳被警察带走后,张安芬将西边那间房退给了房东。

一家人日子过得很紧巴。张安芬算了一笔账,她和刘仕华打工,好的时候一天两人有六七十元收入,一个月大概挣一千七八,除去房租240元,水电费200元,给刘仕华买药200元,剩下的,勉强够一家7人生活。

而两个女儿一学期960元的书本杂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而根据警方调查,刘仕华与张安芬唆使陈艳卖淫并从中牟利。张安芬辩解说,陈艳做“那事”也有钱,并也交钱给她,不过“每次仅20到50元,而前后只做了几个月”,除去每月“休息”时间,也没有多少钱。

对于陈艳卖淫,她称是陈艳看到刘仕华生病,不想找家里要钱,“自己去挣钱,基本上自己挣就自己花了”。也曾交钱给她,也曾要过钱。

15日晚,比张安芬小14岁的张安军又到家里看望。他最近跑姐姐家跑得很勤。他说,一个星期去的次数比过去一年还多。他担心姐姐寻死。

他说,姐姐在老家没过上好日子,现在又遇到这事,如果一时想不开的话,这个家就彻底破了。

张安芬让吃完饭的刘莉,去换刘芳回家吃饭。刘芳在云南冶炼厂生活区守一间收费厕所。没出事前,本来是张安芬或刘仕华每天带着刘语去。

15日这天是刘芳复课第二天,她还要赶作业。

报纸报道后,刘芳、刘莉曾有段时间都没再去上学,就连在家附近上幼儿园的刘丁,也被接了回来。

刘芳复课后,刘莉没返校,她说不想回去读了,说不想看到那种眼光,“很怪”,“我害怕他们说我是做那个的”。

15日晚,刘莉的干爹普恩富也来了,他送来五个盒饭,一句话没说,放下就走。刘家出事当晚,他也被带去派出所。出来后,他很少再到刘家。

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刘仕华目前仍在昆明西山看守所。

张安军说,他事先不知道陈艳的事,如果早点让他知道,肯定会想办法不让她去“做”了。“姐夫也是脑子一根筋,从不跟我们商量。”

破沙发上,搂着刘丁的张安芬,沉默不语。

又说到了让陈艳“换装”以及制造假的处女证明等事情。

“我很后悔。”张安芬说,“毁了这个家”。说着大哭起来。

(注:文中陈艳、刘芳、刘莉、刘丁、刘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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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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