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保全案:两篇帖子引来的牢狱之灾
2009年05月04日 13:24中国财富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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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愧疚

2007年,拖延了数年的温室大棚(征地后该地农民的主要生产方式)终于建起来了,但不是给移民的。

移民们至今仍然记得,东胜区相关领导曾经非常热情地动员他们学习大棚种植技术,但后来忽然改了口,转而动员他们放弃大棚,领取5100元的大棚建设补偿款。

有些人领取了补偿款,更多的人则没有领取补偿款,坚持让政府兑现承诺。

大棚建成后究竟给了谁呢?被4个不是移民的人花钱买走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4个人中,至少两个是政府官员,另有一位是当地金融系统人士。

4月20日,经过核实,《中国财富》记者以花农的身份与4人中一位苏姓人士接通电话。

“我想租你的大棚种花,想问问你大棚的情况。”

“搞不成,我那个大棚现在有纠纷,老百姓不让种,你一种,他们就拦。”

“你买的时候不知道有纠纷吗?”

“对,征地的事情,好多都说不清楚。”

“你花了多少钱买的呢?”

“花了1000万元,从乡政府手里买的。”(乡政府应指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

上述的那份“鄂东康国土资函【2007】6号文件”中,有关大棚的内容是:“为每户移民户提供0.5亩温室大棚,现正在建设过程中。”

没有领取5100元大棚建设补偿款的村民们为以此为据,阻挠着大棚购买者经营和使用大棚。于是,好不容易才建成的温室大棚,从2007年至今,就一直被抛荒着。

吴保全的帖子中,关于大棚的事情,是这样描述的:“(政府)为每户移民无偿提供占地面积0.5亩的温室大棚一栋,结果大棚一直拖延到几年后才建成,使用的不是农民而是政府,把大棚也进行巨额拍卖,成了政府所得,直接促使了更多的农民失业。”

法院前后两次发布的判决书中均载明:“公诉方经调查取证后的真实情况是:政府对辖区搬迁的农民补偿大棚地由原来承诺的每户0.5亩,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至每人0.4亩,并且每人补发5100元大棚建设补偿款,地址已于2005年以前选定并已平整。约有过半数的农民已领到补偿款,可由乔金才、屈玉山等人的材料证实,同时有《移民领取大棚建设资金协议》证实。”

但《中国财富》记者经过对屈玉山的当面采访,得知了事情的另一面。据屈玉山回忆,因吴保全诽谤罪一事,两名公安民警曾专程找到屈玉山,说是来取证的。他清楚记得,关于宅基地是否为政府无偿提供,他还与两名民警进行了一番辩论。屈玉山认为,政府的承诺中,200平方米宅基地,实际上是村民被征地前原有的宅基地置换过来的,并非无偿提供。

但2008年9月24日出庭作证时,公诉人宣读的证词却是,房屋宅基地为无偿提供,并由移民区村民屈玉山等人的材料所证实。屈玉山当庭就发了火:“说吴保全是诽谤,你们才是诽谤……吴保全无罪,吴保全发的内容,都是我们说的情况。”

不过,屈玉山当庭的证言,没有被法庭采纳。

2009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

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与一审相比,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前来旁听的40多名移民区村民强烈要求释放吴保全。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答应,下午放人。

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带着一摞厚厚的日记,踏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康树林带着他洗了个澡,理了个发。

第二天上午10时许,吴保全忽然接到法院电话,让他回法院签一个字。身边的村民们一致认为电话暗含玄机,纷纷劝他不要回去。

但吴保全认为,应该只是签个字而已。自此,吴保全一去无回,第三次被关押。

3月10日,东胜区法院再审判决书裁定,吴保全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重审判决书中,看不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但对犯罪后果的描述,从一审时的“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变为了“严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多加了“严重”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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