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周正龙“3+X”种表情的背后
2009年01月05日 14:19法制日报 】 【打印

第一个表情:留有余地的“沮丧”

周的精明、强硬,已经为世人熟识。可是在11月17日二审庭审过程中,周一反常态,多次低头认错,坦承自己所拍虎照是假。

尽管如此,周的沮丧仍留有余地,他屡次用“我回答不了”、“我不清楚”等回答。律师顾玉树问,在拍照时是否使用过闪光灯,周正龙称“我不清楚”;顾律师又问,照片中的大叶子是怎么来的,周正龙称“这个事情我不清楚”;顾律师再问,为什么要在供述卷宗上签名“周正尤”,而不是周正龙,周正龙低头长叹一声,然后对审判长说:“这个问题我不需要回答。”他还数次打断妻子罗大翠的证言,恍若在自家的饭桌旁。他甚至几次打断法官的话,或者不耐烦地拒绝法官提问,“我刚才已经说了”。

律师提问,在周提出上诉后,与辩护律师的会面中,周曾提出自己拍摄的是真虎,“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周说:“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这次)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希望法庭帮我减轻负担(刑期)。”

周的突然变口,让律师有些措手不及。周流露出少有的窘迫,说:“我自己做错的事情,我都认错。请求法庭不要再调查,也请求律师不要为我再辩了!”律师不肯就此作罢,反复向周提出这个问题,直到被审判长叫停。旁听的人感到相当有趣。

律师又提出为周正龙测谎。法庭合议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另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

“看得出,周正龙很害怕家里人现身,于是把所有责任往自己身上揽。”陕西电视台一位记者这样描述。周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的所有行为都是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

“我错了,我是个法盲。”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周正龙只说了一句话。

周正龙案二审从早上8点30分开始,庭审长时间的停顿在举证阶段,许多记者熬不住离去了。

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庭宣判时,旁听席上已寥寥无几。当终审宣判完后,周正龙向审判长深深的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

第二个表情:意味深长的“沉默”

2008年11月18日晚,被判缓刑的周正龙回到镇坪家中。

早些时候,周在安康汽车站登上一辆开往镇坪县的长途汽车,坐在5号车位上,两手抱着头,不时望向窗外。“老周,这是周正龙。”有一小伙子上车后认出周,忙把手上一个肉夹馍递给他,但被周用力推开。

客车出发后,周把车窗推开一半,右手挡着面部默默地注视着窗外。从安康到镇坪大约是200公里的山路。车内光线渐渐暗了下来,周放下挡脸的右手,直起腰端坐在座位上。

“还是不要再提华南虎,我们谁也不会再说什么了。”镇坪县政府的一名干部苦笑着对记者说,公开场合大家已经自觉回避这个话题,华南虎事件对镇坪的消极影响恐怕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而在陕西省林业厅,虎照事件不许再提,否则严肃处理。一位干部说:在林业厅,虎照事件就像心里的一个伤疤,永远不希望再有人提起。

白天,周家前门上锁,后门紧闭,所有窗户都拉着窗帘。邻居们对造假的事大都绝口不提。尽管认为周正龙败坏了镇坪的声誉,但看得出,村里人没怎么排斥周家,相反还有一种潜意识的保护。

案件终审后,一直留在镇坪的记者走得差不多了,还有几家媒体的记者留下来,坚持想要见周正龙,看看他日常的生活状态,可最终一无所获。

周正龙   表情   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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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建林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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