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李丽云之死
2007年12月04日 12:03 】 【打印

男子哭诉:医院害死我“老婆”!

23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太平间前,死者母亲李小娥和肖志军,两人蹲坐在门外马路边,哭个不停。肖志军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哭诉着:“是医院害死我老婆的啊!”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亲李小娥则不断叫骂:“女儿啊,你怎么不回家,怎么会跟了那个‘叫花子’啊!”并不停地拿起身边的任何一件东西砸向肖志军的头,但他不敢还手,嘴里不断重复着不知说了多少遍的话:“是医院害死她的啊!”

面对刚来京毫不知情的死者母亲,医院前来沟通的院方代表不断受到死者母亲的责问:“你们为什么不通知我,而相信一个外人。”而院方也只能不断重复同样的回答:“我们问肖志军要求联系患者父母,但他就是不肯说,派出所也认定了肖志军是患者丈夫,那么我们只能等他的签字。”但李小娥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回答,在她看来,罪魁祸首是女儿身边的这个一直拒绝签字手术的“外人”。

治疗医院:只能依法行医

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院方代表、党群部主任谢红峰告诉记者,从医这么多年,从未遇到这样的病人和家属。

“在等待肖志军的过程中,医院曾两次将患者李丽云从心肺衰竭的危险中抢救过来。医院不断有医生在做肖志军的思想工作,也要求联系患者父母,但肖志军就是不提供联系方式,最后只好打110。经警方证实,肖志军与李丽云确实有法律关系,医院才把希望寄托在肖志军签字上。”谢红峰说,“我们医院能够做的就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否则院方要承担手术的风险和责任。”

死者母亲:女儿生前爱学习

对于女儿2004年离家出走曾一度想跳桥自绝一事,死者母亲李小娥毫不知情。

李小娥告诉本报记者,自己一共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丈夫是中学教师。女儿李丽云原是长沙电影学院的学生,学的是声乐,成绩很好。由于家庭经济不好,要供四个孩子上学十分困难。于是懂事的女儿丽云上了一年电影学院后就辍学到职业学校学模具。

“3年多前。女儿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带回家后,家里人不同意他们相处,此后女儿书没读完就呆在家里。”李小娥说,“女儿离家出走只是因为一件小事——被她父亲责骂。”李小娥没有想到,这一别竟成了母女的永别。李小娥指着女儿生前寄回家的照片说,“从照片上看,我知道她过得并不好,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恶劣。”李小娥不断地从女儿全部家当——一个破烂的行李包中翻着女儿穿过的衣服,“直到前天晚上9时,我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说女儿在北京可能快不行了,很可能是诈骗,就一个人到北京看看到底是不是诈骗,哪知真的发生这种事。”

法律专家

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教授关永宏表示,这起悲剧的主要问题在于医院虽然需家属签署同意书后进行手术,但并不意味着医院因此而可以逃避道义、社会和法律责任。他表示,现实中,许多农民工因为贫困放弃治疗,或者暗示医生放弃治疗,主要还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现实缺陷。相信随着医保的不断完善,中国对病患建立了完整病患保障机制,并且立法对医院建立以尊重生命权为前提的医疗救助补偿措施后,类似的悲剧不会在中国重演。

报救命之恩大学生跟打工者讨生活?

记者了解到,死者李丽云原是长沙电影学院的女大学生,而相貌平平、居无定所的肖志军又是如何吸引这位女大学生的呢?肖志军告诉记者,李丽云跟随自己来京打工已3年了。

据肖志军介绍,2004年他路过湖南郴州的一座大桥时,看到一个女孩站在桥上要寻死,“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去救她。”肖志军说,“我就走过去问那个女孩为什么寻死,她告诉我,她父亲要赶她走,她不敢回家,只能寻死。”肖志军当时伸手抓住了李丽云,并对她说,“小姑娘,生命是最宝贵的,你有什么困难,大哥帮你。”说着,他掏出兜里的几百块钱给了李丽云。

“给她钱后,我准备走,但她一直跟着我,说如果这几百块钱花光了,还是一样得寻死。”肖志军说,“如果你实在没地方去,你就跟着我吧。尽管我们很贫困,但是丽云很开心,有时候我们没地方睡,就睡在马路上,她都不在乎。”据肖志军透露,他们还没有领结婚证。2004年底,李丽云向肖志军提议到北京打工,“于是我们就来了”。

此后的3年里,肖志军换过很多工作。为了解决生孩子的钱的问题,肖志军让李丽云跟着自己去洗碗,导致怀孕的李丽云患感冒并引起严重肺炎。就在小诊所无法治愈、肺炎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丽云说,我们可能得上大医院看病了”,于是肖志军这才带着她来到朝阳医院。文/图/本报记者柳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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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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