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改革始末:陈毅制定核心方案
2008年02月20日 12:33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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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拼音方案,远于近代以来,在中国开展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中国的拉丁化新文字,是上个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苏联创制的。其目的是在苏联远东的十万华工中,扫除文盲,当时在苏联的中国共产党员去瞿秋白,吴玉章、林伯渠、萧三等人与苏联汉学家龙果夫、郭质生合作,研究并创制拉丁化新文字。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介绍到国内,在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毛泽东对于当时新文字运动给予极大的赞赏。他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言语必须接近民众。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部门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50年代中国向苏联一边倒,有人主张采用斯拉夫字母,跟苏联在文字上结盟,不过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认为,中国文化必须跟东亚和东南亚联系,东亚和东南亚都习惯用拉丁字母,这样中国没有采用斯拉夫字母。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经过一年的工作,于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作为新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汉语拼音方案也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联合国秘书处确定为拼写中国地名、人名和中文的标准。

50年来国家大力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有76.31%的人口,大约10亿人能够是使用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在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文化,增进对外交流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但同时近些年也出现了削弱汉语拼音教学的倾向,汉语拼音在使用中还存在着拼写错误,和不符合证词法基本规则的问题,例如在街路名称标志牌,及道路交通指示牌中,滥用英文。在国际交往中颠倒汉语人名姓名拼写顺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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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赵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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