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真相调查
2009年07月03日 17:23凤凰网专稿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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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7月2日《社会能见度》节目:小学生“卖淫”案调查

以下为文字实录:

曾子墨:2009年3月16日的晚上,在昆明市郊区租房子居住的张安芬夫妇和他们两个上小学的女儿以及两个朋友被警方从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卖淫。第二天因为证据不足,警方将这六个人释放。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就此了断,为了还女儿清白,张安芬带着两个女儿做了处女膜的鉴定,但是事后,云南省的宣传部门却表示说鉴定有假,两个小女孩也因此进入了公众的视野。那么事情到底真相是什么,经过又是如何,我们的记者也来到了事发地点。

解说:在昆明市北郊一条人员混杂的街上,我们等待着张安芬的出现。白天一整天她都在外奔忙。

根据有关部门6月9日通报,2008年10月,刘仕华、张安芬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

解说:在街边一条仅能过人的巷子口,一个瘦小的女人带着孩子向我们招手,我们跟着她走进漆黑的窄巷。跟着孩子的啼哭和母亲的呵斥,我们来到她家。房子是他们每月花90元租下的。张安芬的丈夫刘仕华仍然在刑事拘留中,她则处于取保候审中。

张安芬:才到家,饭都没有煮,几天都没心情煮饭。孩子们饿了就出去吃出去随便买点粑粑吃.

解说:这个家庭有五个孩子,刘仕华和前妻的大女儿是媒体报道中的“陈艳”,张安芬在此前的婚姻中有两个女儿,在媒体的报道中为14岁的“刘芳芳”和13岁的“刘丽丽”,张安芬和刘仕华同居后,生下两个孩子,儿子三岁,女儿两岁。

事件回放:

3月16日 在刘家的六人被警方带走,当事人在被制服过程中受伤。

3月17日 因证据不足,六人被集体释放。

3月19日 张安芬带两个女儿到昆明法医院做处女膜鉴定

3月20日 刘仕华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投诉,要求赔偿

6月4日 昆明警方承认:昆明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时,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

6月5日 五华区检察院要求给两女孩再做一次处女鉴定

6月6日 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刘家在处女膜鉴定过程中涉嫌造假

6月9日 当地检察院通报,女生存在卖淫行为,刘仕华、张安芬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仕华刑事拘留,对张安芬取保候审。

女儿出门买烧烤却以卖淫被抓 一家几口遭遇毒打

解说:3月16日晚上,刘仕华、张安芬一家人和小女儿的干爹普恩富、刘仕华的一个朋友在家中看电视。

张安芬:那天是我家一人坐在这个家里面,8点多了,那个时候,我家一家人在这个家里面看电视,我家这个姑娘,刘芳芳,坐在那里看电视,她要跑出去,她说她要出去买烧烤吃,我说你要去吧,你们俩姐妹就去,早点回来,我说外面很乱.

解说:走出门口的巷子,满街都是卖烧烤的,张安芬的两个女儿也经常来买吃的。

女儿:那时候是我走在前面的。我才刚刚把大门打开了以后,就有一个人跑过来揪着我的头发,就开始打我。

记者:几个人?

女儿:那个时候他打我的时候才有一个人。后面跑出来好多个看不清。先是我被打了,然后打了以后他们就叫我跪在地上。还有头一直低着。

记者:他们怎么打你?

女儿:就是把我的头发揪了以后就用脚来踢我。还用手来打我的头和脸。他们一边打我,我就一边哭一边叫我妈妈,我妈妈后来就出来了。

女儿:那个时候是我妈妈跑出来了,跟她说了以后,问他们是干什么的?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打我们。然后他就说,这个小孩卖淫,然后我妈妈就跟他说我家这个姑娘还小得很,还在读小学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然后他就把我妈妈拉出来一起打。

《社会能见度》节目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

首播时间: (周四) 21:50-22:27

重播时间: (周五) 04:15-04:50   15:1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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