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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嫌疑二十四年
2007年06月21日 08:49凤凰网专稿  【

如果说高院的法院人民能够认为是证据不足,那么公安怎么会不意识到这一点,而是一定要把李志平作为犯罪嫌疑人,而且一定认为是他杀了人呢?

刘晓原:公安就会说了,如果我要认为那些证据,这样推翻了,李志平无罪了,我们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这种情况还有一个知情者说,他们曾经把那个脚迹,通过个人关系找到一个在北京警察学校工作的一个,他们也是定州的人,一位同志,找一个这样的人,通过他找到北京市的公安局一个痕迹鉴定专家马某,他经过这种不正常的关系鉴定认为是李志平的。

补充了这个鉴定后,1985年9月2日,保定中院再次判处李志平死刑。这一次,让李志平感到绝望了。所幸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次拿到这个死刑结果的时候,并没有匆匆下结论,而是把关键证据掌纹,送往公安部复核,这一次得出了惊人的结论。

刘晓原:就是那个脚印和掌印送到公安部复核检验,公安部又将他那个脚印和掌印那个痕迹分配送到辽宁省公安厅、黑龙江公安厅、湖北省公安厅,天津市公安局检查,检验以后认为不是李志平所留。第二次死刑判决被河北省高院发回后,李志平总算死里逃生,本以为能沉冤得雪的他却没有想到,噩梦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1990年,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李志平的案件发回重审后的第四年,李志平在看守所等来了他大哥李志英。

李志平:那看守所管理人员从牢房把我提出来以后,他说你家来人了,你哥哥来看你了,我当时我心里一想,我哥看我来了,我肯定有希望了,肯定我有希望,要放我啊。刚见到我哥以后,我哥跟我说现在公安局要取保候审放你,你是不是要出去,我说我出去吧。我们家里人一直不同意让我出来,要公安局赔偿我损失我才能出来,家里一直是那个要求,我当时跟我哥说,我说我现在出去吧,我说我在看守所待了将近七年,我实在待不下去了

李志平两次审判跨越七年时间,而这七年的时间他都是在看守所中和其他的犯人一起度过的。他并不知道,他的亲人们也在经受着煎熬,并且家里还发生了重大的变故。

李志平:我是在1985年,有人告诉我,说我的父亲死了。我1983年被逮捕以后,判我死刑,我父亲当时被惊吓得了一场大病,时间不长就去世了,我在看守所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非常难过,我在看守所我哭了有一天。

在入狱前,李志平定好的一门婚事也没有了。出狱后,李志平要一切从头开始为自己谋生计。直到五年前,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李志平面临的更尴尬的是自己的身份问题。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后,当地法院并没有再次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宣判他无罪,定县公安局也没有撤销他的案件,他是被取保候审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也让他的人身自由仍然受到限制,更重要的是,不撤销这一案件,他就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过去七年的牢也就白坐了。走投无路的李志平开始四处上访,想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1998年,李志平的上访终于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可就在此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保定市中级法院的卷宗丢了,接着是定州市公安局的侦查卷宗也找不到了。

没有了卷宗,要撤销案件根本就无从下手,有知情人说,这样的状况下案子再拖20年都有可能。可就在此时,在各方媒体的关注下,2006年7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李志平的经历以后,卷宗又都突然找到了。定州市公安局在2006年终于取消了李志平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恢复了他的行动自由。

如果一切顺利,按照现行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李志平可以拿到大约20万元的赔偿金。可是,对于李志平来说,为过去24年他没有犯过的罪行所付出的,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迟到的公正还是不是公正,这是近几年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但是,在面对李志平的时候,我们发现,这样的争论并不是最紧迫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最需要的,是要把这些年来欠他们的,还给他们。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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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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