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学义:大兴安岭火灾带来的“炼狱人生”
2008年06月30日 15:42凤凰网专稿 】 【打印

晚九点二十分,庄学义赶回图强,他马上广播让群众撤离。很快猛烈的大火从西方扑来,一眨眼就吞没了图强。大风加着砂石和火团噼里啪啦的落在人们身上,有的头发被火碳烧着了,有的身上被烧着了……

晓南:现在想想这一幕都还觉得很恐怖啊?

庄:对,但是我的头脑非常清醒。因为我在临撤出林业局办公大楼的时候我没有忘给告诉调度室赶快向阿尔木通报火情,赶快疏散群众。

晓南:当时也想到过家里人吧?

庄:没想,来不及想,不应该想。大火七天以后别人告诉我说你家属和小孩在某地方了。

晓南:他们埋怨过你吗?

庄:我不仅是父亲,是丈夫,更是一两万人的局长。几千万的财产被烧了,死伤那么多人,咱们还能考虑个人吗?

火灾期间庄学义在指挥疏散、救火以及灾民安置方面的工作获得了当时省领导的认可。然而,此时的庄学义却无法预知对于他个人而言更大的灾难正悄然来临。

五·六大火过后,国务院调查组进驻大兴安岭。庄学义忽然被宣告,因在大火中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他被停职审查。庄学义在震惊之余了解到,自己竟是因为被人告发而获罪,而告发他的正是当年自己因拒绝受贿而得罪过的一名当地商人。

晓南:就是那个告发你的人是在什么时候威胁的你?

庄:大火第二天,他到我办公室,说上一次没告倒你,这把火一定把你整进去。我说你说了不算。所以我没当回事,我心里无愧。

庄学义被停职审查,引起了当地很多干部群众的费解。有九十三人联名上书调查组请求他们依法办案,实事求是。

1988年6月14日,备受全国瞩目的公审庄学义的临时法庭在大兴安岭地区文化宫开庭。

庄:我下了警车往文化宫走的时候,很多人招手示意。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场火是漠河引起了,把图强烧了,怎么能审判图强的局长呢?第一句(律师)张思之说的,说我们代理的是本来极其简单,但是被人为复杂化了的案子,一句话画龙点睛。我说公诉人仿佛又回到了"真亦假来假亦真,无为有来有还无"的《红楼梦》的时代,充满了假话大话和空话,而我相信图强的人民会证实我无罪,我在大火过程当中做的一系列工作会证明我无罪,法律会证明我无罪,人民共和国会宣告我无罪。

晓南:你其实在庭上也还是用一个书生的这样的语气,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语气在给自己辩驳啊?

庄:我说为什么有的人毫不费力地总是生活在天堂当中,为什么我全部身心拥抱生活最后落到了这么个下场?

在火灾刚刚过去,全国反思问责声响成一片,中国社会的大舆论亟需人出来承担责任。在这样的情势之下,这封控告信对于庄学义来讲确实是灭顶之灾。国务院一位领导批示:如调查属实,严惩不贷。后来尽管没有发现诬告信上所写的内容,但调查组还认为对育英的损失庄学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指控,庄学义的律师提供了大量的证人证言,说当时他通报了火情,提出了措施,而驱车继续察看火情这三个行为无可指责,但这一切还是没有办法改变庄学义的命运,他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也成为黑龙江省委处分的十一名干部当中唯一一个受到实体刑法的人。

晓南:你在监狱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有脆弱的时候吗?

庄:没有。别人在外面担心我会自杀,说你们要关注你们局长,千万让他想开。我说我从来没想过,我问心无愧,我迟早会平反的,我死干啥。


入狱后不久,庄学义因为严重的糖尿病被批准保外就医,一离开监狱他就想办法逃离了大兴安岭。十多年间,为了给自己赢得申诉的时间和自由,他把孩子寄养在江苏老家和妻子四处边流浪边申诉。

庄:我的老伴有几次想走绝路,说有一次是在火车上真想从那个车窗跳下去,这样能引起官方的重视,不然你这个冤案啥时是个头。但是一看到别人夫妻领着小孩,就想起我们的孩子,说我们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也不能没有母亲。所以见到孩子说,你们老走老走说你是逃犯吗?我说不是逃犯,现在也得逃。

庄学义用"草木皆兵""风声鹤唳"来形容自己的这十几年的生活。由于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钱,他不能住旅店,所以十多年来他住过公园、住过仓库、住过部队闲置营房,也住过火车站的长椅,他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但不敢在任何一地做过久的停留。此时知识分子那份清高和面子,在庄学义身上早已荡然无存。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常有饿肚子的时候,平常的时候就得靠老家的亲友来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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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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