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学义:大兴安岭火灾带来的“炼狱人生”
2008年06月30日 15:42凤凰网专稿 】 【打印

二十年前,在大兴安岭曾燃起过一场惊人的熊熊大火。这场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惨重的火灾烧了整整二十五个昼夜。在这样一个令人震惊的历史事件当中,或许我们还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

晓南:当时火灾立刻引起全国人民的义愤,"严厉惩治官僚主义、惩治大火相关责任官员"的呼声非常之高。原图强林业局的局长庄学义,就因为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他的罪名当时是临阵脱逃返回自家救险。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当年开庭审理庄学义的时候,其实法庭上发生了相当匪夷所思的一幕:庄学义拒不认罪,而有成千上百的当地的群众在公审大会上为他鸣不平;庄学义本身为自己辩护以及律师答辩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有掌声,以致法庭最后失控审判长连续宣布三次法庭纪律。

晓南:他那个念那个判决的时候,当时你心里是什么感觉?

庄(庄学义):那一刻觉得他们真的判我刑了,真的能如此践踏党纪国法,那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所以我拿过签字本和笔一扔。

晓南:念这判决书的时候底下的人是什么反应?

庄:底下的人都是起哄,那么多群众围着律师。从大兴安岭街东头走到西头,在谈论我的案子,在发泄对判决的不满。

庄学义,何许人也?他是大兴安岭第一代的拓荒者。从担任汽车队队长开始,这位机械专业毕业的大学高才生就因为一系列的创造性发明科研成果一步一步迅速被提拔,最终成了林业局局长,总工程师。他为图强修了第一条水泥大马路,号称"兴安第一街";他麾下的图强林业局七项经济指标名列战线之首创下了唯一一个十年没有火灾的记录。然而,庄学义踌躇满志的人生,在1987年的5月6号那个下午重重地转了一个弯。火灾之后,他被判刑三年,之后经历了十几年保外就医四处流亡的日子。如今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他,已经是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

晓南:对你来讲,当时是比较踌躇满志的一个年代吧?当时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庄:工资最高的人应该是林业工人,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最好的也应该是林业工人。我觉得应该把大兴安岭变成最骄傲的一块宝地。

晓南:就在大火之前你所过的这几年日子,那种心态是什么样?

庄:可以说这个心情非常兴奋,有使不完的劲。

1985年,庄学义已经是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他的前途不可限量。然而,一场大火改变了一切。提起那晚的情景,他使用了一个词"炼狱之夜"。

晓南:在你的职业生涯中,你也根本就没有遇到过这样大的火灾?

庄:没有。在咱们国家的林业史上,一百年来没有记载过这么大的火灾。正常火灾二十四小时往前推进两公里,这次火灾一个小时往前推进二十公里,是正常火灾的二百四十多倍。它的温度,已经达到了自燃的温度。我亲自带队四点半开始出发翻过七个山头,走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七点半我回到家,根据林区历年火灾的惯例范围,比较大的火集中这个兵力完全可以消灭,从来没有过人为控制不住的火灾。

然而5月7日晚,他忽然接到地区行署专员的电话,说漠河的通信已经中断,叫他赶快前往支援,这是林区多少年来没有过的事。

庄:所以我就警觉了,我必须得去。在去的途中停下来观察一下火情,仔细一看,漠河县成一片火海,就像炼钢炉里面那么红。我说漠河县完了。

在5月6日漠河发现火情后,庄学义曾数次打电话到漠河林业局询问是否需要支援。而对方每次的回答都是火情已经控制住,不需要支援。而此时眼前的一切让庄学义无比震惊,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他知道火情已难以控制,一场巨大的灾难已不可避免。

1987年5月7日,当庄学义观察到漠河已被大火吞噬后马上驱车赶往离漠河最近的育英林场。

庄:我们赶到育英,林场办公室的西边都红了,直冒火球。林场场长告诉我储木场、车队、铁路两边都着了,我说赶快广播喊人疏散,最重要的是把人疏散到开阔地。当时打火已经完全没有效应了,你上去多少人打火,就要死多少人。

当庄学义赶到育英林场的时候,大火已经把这里吞没。在将大部分育英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河滩地带之后,庄学义想到这时候他应该马上返回图强去,因为那里是林业局总部所在地有一万五千名林业职工,上亿元的国家资产。所以庄学义此时要做的就是与大火赛跑,他要赶在大火之前返回图强,指挥那里的救援和疏散,但他绝不会想到自己的这个决定竟成了日后获罪的凭证。

庄:组织完群众以后,这个大风加着火团就过来了。草地上的火也在往前逼近,公路两边的火头指向图强。走了一段,看见一个妇女抱个小孩坐在自行车上在往外疏散,我告诉驾驶员赶快停车把他们拉上疏散的车队。我的小车最后一个启动,小车被火包围了。我告诉驾驶员最大的力气蹬住油门往前冲,所以赶到林业局的时候都能看见车后面的火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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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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