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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岗位 对女性就业有利吗
2007年10月11日 08:40凤凰网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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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亚芳:在大陆方面,明年1月1日就要开始实施新的《就业促进法》。到底这个《就业促进法》,有些什么样的配套措施?今天就有一些相关的报道,其中,就有计划要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的岗位。因为这个《就业促进法》的新配套。注入保障公民就业等等现在法律条文要细化,到底哪些岗位是适合妇女的呢?这些可操作性的条款目前正在完善的过程中,那么当然比如说在招工当中有人说我这个岗位是不能够招用妇女的。我们要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当然对于这样的一个明确到法律内完善的细节条款,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到底限定哪些条文不适合妇女,这是公平的表现还是让妇女自己作出抉择是公平的表现?我们在北京现场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来为我们分析。常凯所长你好。

常凯:你好。

谢亚芳:到底你怎么看这个《就业促进法》到底应不应该限定哪些岗位是不适合女性的?

常凯:我觉得《就业促进法》配套措施当中,限定女性不适合就业的岗位,是非常有必要的。它的这种必要我想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就是从保护妇女的角度,特别是保护女性的健康权出发。因为从现状来看,我们有一些不适应工作的岗位,像井下、水下、高空,现在有些妇女实际上在从事这些工作。这种岗位如果不限定的话,实际上对于妇女健康权的话,是一个很大的侵害。

另一个方面,就是我们在就业方面的一些歧视现象。一些单位以性别为由,拒绝一些女大学生,女就业者来就职,这种情况我想的,也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什么呢?就是哪些岗位不适应女性,应该有一些明文的法律规定。

谢亚芳:当然也有网站作出了相关的民意调查,到底一般的民众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看他们这个题目,其中之一是,你如何看待中国计划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的岗位。有77.64%的网友是赞成的。反对的有17.4%,那么说不清楚的不知道的,占了将近5%。另外你认为目前的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就业歧视这样的问题。这个比例非常高,认为存在的将近80%,达到七成八。不存在的只有14.74%,不好说,不知道的是6.69%。到底现在就业不公平,以及就业歧视的问题,是不是广泛的存在社会各阶层的就业岗位当中?那么常所长你怎么看,现在是不是有很多就业存在着歧视的情况。

常凯:就业歧视,特别是是性别歧视,在目前国内的就业当中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一些高知识,高学历的女性,在就业方面的话,比起同类学历这些男生就业的话要困难得多。很多学生,特别是是女学生,同样的一个岗位,男生的话就很容易能够录取,但是女生的话,可能各种条件就被拒绝。另外,在就业过程中,女性歧视,对企业来说,恐怕更多是降低成本,包括女性的生育、抚育小孩,还有其他身体的情况,不愿意承担更多的成本。

谢亚芳:刚刚一开始你也很明确了你是赞成你对某些岗位是不适合女性的,但是现在就有这两种观点,一种是赞成拟定不适合女性的岗位,另外一种是你一定做好配套措施,保证就业是平等的。但是不用明确规定哪些岗位不适合女性,因为女性可以自己做选择,在这两种观众当中,你认为哪一样,更能够很完善保障女性的就业的公平性。

常凯:当然了,从限制工作岗位,有些朋友提出,他可能会影响女性的就业。其实我觉得这个顾虑是不必要的。因为限制工作岗位,主要是限制那些对女性的身体和健康不利的一些岗位,比如女矿工,高空作业,像这些情况都不适用女性从事的。但是目前的话,我们竟然有些煤窑降低成本,让女工下岗,下到几十米,几百米的矿井里,这是非常不合适的。另外还有一些有毒的或者特重体力也不适应女性工作。对于这种限定是从保护女工作的出发点做的规定,并不影响女工的就业,相反它更有利于解决女性歧视的问题。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像限制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在立法技术上采取一种列举型的表方面,就是明确规定,哪些岗位,哪些具体的工作不适应女性。在这个用人单位以后,在招聘的时候,如果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些不适应女性的岗位,你没有理由拒绝接受女性。

谢亚芳:是,但是我们知道,有的时候确实对一些能力的认定,他是见仁见智的,所以你可不可以简单和我们分析一下,到底最后如果这个政策真的出台了,他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吗?

常凯:从法律和现实当中的话,从来是存在差距的。但是,这种法律的提出,就是说以国家公权力这样一种要求,在就业私人领域给予限定,给予归置,实际上对于解决就业过程中这种性别歧视,在就业过程中女性的保护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用人单位想规避这些法律,想绕开这些,那这些情况,需要我们加强执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谢亚芳:好的,谢谢常所长为我们所做的分析。当然不管是男女平等,还是就业平等,还是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才能够逐步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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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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