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案,以证人身份传唤前陈水扁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与“内政部长”李逸洋到案,厘清陈水扁是否曾以馈赠等方式,交付他们公务机要费。
苏贞昌与李逸洋均强调,陈水扁确实于2005年间捐赠新台币2000万元,赞助某项游行,但不知道金钱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