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胡适台湾岁月 最后也是鬼混
2009年08月06日 09:47凤凰网专稿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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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8月5日《凤凰大视野》第三集:文星之火 火首燎原 以下为文字实录:

文星杂志是六十年代影响台湾青年思想最重要的一本刊物,代表表当代青年勇于冲破传统,向权威挑战的一股思想空气。而李敖则是当代文星作家群中的的翘楚,反动言论也为自己惹来牢狱之灾。出狱后,李敖再度遭诬陷,而被冠上“台独份子”的罪名,李敖因不肯承认“台独”的罪名而遭到刑求,在监狱中所见所闻所经历,皆是血泪斑斑的历史。

李敖裤子进当铺 胡适送千元支票赎回

李敖:最后我离开了军队,我身上没有钱,我的同学都远走高飞,去了美国。我没有职业,就住到了新店,租到一个房子,每月两百元,那房子就是叫做新店,就是一个山,山上一个像个小碉堡的一个房子,里面一个小房子,我就住在这里,每月两百元,这个地点叫做狮头路十七号。

我在这个地方住起来,那时候我裤子都进了当铺,穷的要死。胡适先生他听说我穷成这个样子,就有一封信寄到了新店狮头路十七号,寄给我,下面是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适,他写给我的信,他说听说我考取研究所,请我到南港去玩。然后他就说,送了一千块钱的支票一张,是给我赎当的,我裤子进了当铺,救急的,你千万不要推辞。正如同你送我许多不易得来的书,我也不辞推辞一样,就是说你也送过东西给我,现在我送你一千元。那时候一千元相当于现在四万块钱的新台币,就是相当于一万块钱的人民币。他帮了我很大的一个忙,我把他的支票兑现以前,还特别照张照片,就这张照片,李敖先生一千元,就这张照片。

我在新店狮头路,认识一个女孩子,她是台大农经系毕业的,叫做王尚勤。这个女孩子跟我同居在一起,后来我就跟她说,我在台湾不得好下场,早晚我要坐牢,她就决定离开了。她到了美国去以后,忽然打电话给我,她说我们不小心,她怀孕了,我就跟她说能不能把他拿掉呢,她说在美国很困难,并且她也想把他生下来。于是就生下一个女儿,生在纽约,按照美国的法律,任何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人,所以我有一个女儿,很自然地就是美国人。今天她就是住在北京的大名鼎鼎的李文博士,有这么一个插曲。

这就是我在新店狮头路的一些情况,这里面最有值得怀念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我危难的时候,胡适先生送了一千块钱给我。可是大家有没有想到,在多少年以后,我出了一百三十万新台币,等于还掉这个人情,他送了我一千块,我出了一百三十万新台币。

我到北京的时候,刘长乐老板给我安排,在三四年前,我去北京大学演讲的时候,我捐出来这笔钱,希望北京大学给胡适先生立一个铜像。为什么要立铜像呢?因为铜像只有在台湾,才有胡适的铜像。北京大学有校长蔡元培的铜像,北京大学有教授李大钊的铜像,北京大学有校长马寅初的铜像,北京大学有职员毛泽东的铜像。北京大学李大钊的铜像以外,又有西班牙文学家塞万提斯的铜像,还有埃德加斯诺的坟,洋人的坟,还有葛利普教授的坟,洋人的坟墓。

难道不该有一个以前北京大学教授,也是校长的胡适的铜像吗?今天祖国改革开放,胡适的书一律不查禁了,可是胡适的铜像,要不要立一个呢?表示什么呢?表示我们的开明,表示我们的容忍,表示我们有信心来做一个开明,不是吗?所以我把这个钱,捐到了北京大学,并且说不要急着还给我,我愿意等有一天,我会看到北京大学立起胡适的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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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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