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特区曾被“污染” 中共及时清理外来“垃圾”
2008年10月21日 14:40中国网 中国作家网 南方都市报 】 【打印

据说,当时在北方的一个火车站,凡是从广东来的乘客,都要接受单独的搜身检查,好像人人都成了走私犯。

形势逼人,国务院各部门先后发了28个文件,收回了对广东的很多特殊政策。当时的省委书记任仲夷、省长刘田夫专程赴京作了两次检查,有人甚至提出要开除任仲夷的党籍。当时的陆丰县委书记王仲因为参与走私,涉案5万元,被执行枪决!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广东在坚决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的同时,坚持改革开放的决心不动摇,任仲夷更提出了著名的“排污不排外”的观点。他说,我们不排外,排外是不对的。但是我们要排污。实行开放政策,也带来一些新问题。“近水楼台先得月”,但也会先污染。盲目排外是错误的、愚蠢的;自觉排污是必要的、明智的。排污要分清界限,要排真正的污,要作具体分析。

因为此事件,广东在全国的形象大受影响,广东的干部也自嘲地说:“广东是香一年,臭一年,香香臭臭又一年。”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传达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关于对一些干部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己有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紧急措施的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指出,对于这个严重毁坏党的威信、关系我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全党一定要抓住不放,雷厉风行地加以解决。中央书记处于同日上午召开会议,决定派数名中央部门的领导人,立即去广东、福建、浙江、云南等省部署行动。

2月11-13日,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讨论如何更坚决、更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央《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会议指出,只有旗帜鲜明地坚决严肃地开展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斗争,才能正确地健全地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这不但是广东、福建两省的问题,全国各地和各个部门都毫不例外。会议不顾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反对,印发了针对特区工作的《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的材料。谷牧后来回忆说:“1982年上半年,很有些‘秋风萧瑟’的味道。”座谈会上,对走私的研究很快转变成对开放的批判,有人说:“这场斗争是资产阶级又一次向我们的猖狂进攻。”有人说:“广东这样发展下去不出三个月就得垮台。”还有人说:“宁可让经济上受损失,也要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随后,在1982年4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邓小平指出,“经济犯罪这股风来得很猛,”“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向全国公布。《决定》尖锐地指出: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远比1952年“三反”时严重,已经和正在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损害我们党、政府、军队的肌体和国家的信誉。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进行反对腐化变质的斗争,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这场斗争必然是长期的、持久的。

《决定》确定了打击对象,并指出,对于虽不是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但确实扰乱城乡市场管理、妨害国家物资购销和损害城乡人员利益的人,也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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