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亮亮:当几千人穿着邓玉娇汗衫上街散步
2009年06月02日 14:46凤凰网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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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2009年6月1日《总编辑时间》

何亮亮:轰动全国的邓玉娇案目前已经是侦查终结了,湖北警方在5月31号依法向检查机关移送了审查的起诉。

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

何亮亮:据新华网报导,经过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警方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其陪伴洗浴,被拒绝之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是属于防卫过当。案发后,邓玉娇拨打了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警方根据律师的申请,并且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她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了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是由家人来陪伴生活。

何亮亮:邓玉娇案,我想终于可以告一个阶段,而且这个结果,我想是全国的民众都愿意看到的。

可圈可点 邓玉娇案:法不外乎人情

何亮亮:所以这个案件从发生到现在,我想起了一句,也是一句中国的老话,叫做“法不外乎人情”,这个所谓法不外乎人情,你就字面看,很容易被理解为说,法律是要根据人情来判,不,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是顺乎民众的意愿,因为中国有自己的法律传统,有自己的习俗,比方说过去的审判的公告里,常常有这样一句话,叫做民愤极大。民愤极大,你要让西方的律师来看,他觉得这样的话是不可思议,什么叫做民愤极大呢?但是这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就是当一个案件,当一个人的作为,他遭到了可以说是,全民的谴责的时候,所谓千夫所指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而邓玉娇的案件恰恰就反映了这一点。

当然我们知道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当她的案情其实已经基本都清楚的时候,当地的警方,他可以坚持把邓玉娇判定是故意杀人,他可以限制外地的媒体来采访,他甚至可以用很粗暴的手法来对待这个包括从北京来的,包括从广州来的记者,因为在网络上都已经有了传播了,他觉得这是我的事情,我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他可能引起非常强烈的后果,这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前几天已经有网民们,开始号召了,就是大家准备有邓玉娇图象的T恤,汗衫,然后集体散步,声援邓玉娇。

你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在北京,在上海,在广州,在中国的各大城市,你不要太多,你就是有那么几千人都穿着邓玉娇的汗衫上街散步,没有声音,没有喊话,没有标语。但是人们一看就明白了,他们是在向那位被侮辱的民女,向那位弱女子表示声援。

那么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发生在6月初的中国,显然是一个跟大局,跟现在大局是格格不入,这本来是不需要弄成这么大的一场风波。所以这件事情我想再一次反映了,就是当前中国的一些基层,基层的一些执法机关也好,执法官员也好,他们对于民意,实在是不够尊重,或者说他们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民意,他们总是用自己习惯的一种比较粗暴的方法,来维护自己地方的利益,或者是小集团的利益。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中国正在迅速的现代化,特别是网民们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要求公正,要求公正执法的这样一种力量,而中央他们也看到了的这样一种力量,所以邓玉娇案我们说目前可以说是圆满的进入了,结束了第一阶段,相信今后法律,检方就会根据防卫过当来起诉邓玉娇,那么邓玉娇就会结束她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而不是像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很可能是要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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