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救人溺水事件的是与非
2009年11月11日 12:07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9年10月下午2时15分许,湖北荆州的长江中下游宝塔湾,见证了英勇而悲壮的一幕:两名少年落水,湖北长江大学十多名大学以手拉手结成人链,伸向江中进行营救,而由于不熟悉宝塔湾一带江水险恶,大学生们很快发现自己陷入危险中。最终,落水少年被救出,多数落水大学生也在附近冬泳队员救助下脱险,而其中三名同为19岁的大一学生--方招、陈及时、何东旭却沉入冷冷的江底。

故事并没有结束。在勇救少年的三名大学生溺亡后,当地一家打捞公司的陈波,先后两度以拒绝和停止捞尸相逼而索要36300元,把这个见义勇为的感人故事,转变为一场“挟尸要价”的闹剧,而陈波也因另外向师生索要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钱,被以敲诈勒索处以即安拘留15天。虽然该公司11月8日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以表示悔改之意,但这起对比如此鲜明事件,牵扯到大学生、冬泳队、渔民、打捞公司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等诸多方面,从而引发了社会一系列的争议:

一幅当代社会写真图背后的善与恶、义与利、冷与暖、罪与罚

《一虎一席谈》:湖北大学生救人溺水事件的是与非

嘉宾:周泽、张鸣、陆天明、郭文景、杨继斌

正方观点:打捞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与社会公德和普遍评价标准格格不入,对此类行为必须给予严惩,方能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反方观点:别开口闭口人性道德的!不要忘了船家就是吃的这行饭的,这道德也不收钱,那人性也不收费。船家,只是社会最低层的挣点糊口钱的人群的一分子罢了,这年头扪心自问你我赔本生意谁做啊?

中立观点:人生路途,举手之劳,能做则做,不过没有准备的去救人,也不值得提倡。

湖北大学生救人溺水事件的是与非

正方 反方

打捞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与社会公德和普遍评价标准格格不入,对此类行为必须给予严惩,方能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别开口闭口人性道德的!不要忘了船家就是吃的这行饭的,这道德也不收钱,那人性也不收费。船家,只是社会最低层的挣点糊口钱的人群的一分子罢了,这年头扪心自问你我赔本生意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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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虎一席谈》节目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

首播时间:周六20:00-21:00

重播时间:周日03:10-04:05 13:00-14:00

主持人:胡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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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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