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桥者与推人者 孰是孰非?
2009年06月04日 17:18凤凰网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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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1号上午7点左右,包工头陈富超为追讨被拖欠款,爬上海珠桥。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时间,而陈富超一坐就是5个小时,海珠桥交通瘫痪,上万人出行受影响。六旬老人赖健生越过警戒线,声称与陈富超"握握手交个朋友",连推带拉地将陈富超从高处推下,造成陈富超手肘、腰椎骨折。赖健生虽辩称他是在看到警方在下面备好床垫后才把陈富超推下,但还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警方拘留。而躺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陈富超,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

据警方提供的情况,陈富超是今年以来第12个海珠桥跳桥事件的当事人。而在全国各地,由于讨债欠薪等各种原因,跳桥之类的事件时有发生,种种争议也随之而来:

那个包工头以这种方式维权也太极端了吧。

不对啊,谁没事冒此风险,这是无奈之举。

老伯不懂法,无知人胆大!

老伯的动机还是好的,上万人出行都被陈某人一个人影响了!

自杀与他伤 个人维权与公共秩序 舆论情绪与法律边界

《一虎一席谈》:跳桥者,推人者,孰是孰非?

主辩论嘉宾:

王旭阳、李玫瑾、郝劲松、于建嵘、五岳散人

正方观点:跳桥这种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跳桥者大多都是利益诉求得不得满足,得不到正常途径解决时,才会去跳桥。他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他没有选择一些途径去解决,他的目的是想引起社会的重视。他并没有伤害社会、扰乱秩序的故意。

反方观点:跳桥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该受到处罚。因为他扰乱社会秩序,这是客观事实的存在,应该对他做出处罚决定,警示后者。他的跳桥造成的损失达百万之多,给很多人带来了不便。

跳桥者与推人者 孰是孰非?

正方 反方

跳桥这种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跳桥者大多都是利益诉求得不得满足,得不到正常途径解决时,才会去跳桥。

跳桥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该受到处罚。因为他扰乱社会秩序,这是客观事实的存在,应该对他做出处罚决定,警示后者。他的跳桥造成的损失达百万之多,给很多人带来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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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虎一席谈》节目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

首播时间:周六 20:00-21:00

重播时间:周日 03:10-04:05   13:00-14:00

主持人:胡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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