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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兆霖:某些情况下儿女“冷暴力”更可怕

2013年07月13日 10:10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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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1日起,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随着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常回家看看”的老话题再一次被炒得热气腾腾。但丁兆霖先生就分析称,硬性要求儿女常回家看父母,某些情况下儿女的“冷暴力”可能会更可怕。而且将孝心入法,这样的法律不够严谨和科学。

凤凰卫视7月12日《新闻今日谈》,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茵:一个现在就是说这个法如何来,就是本身存在操作性问题,我们看到7月1号这个法律出来以后,其实马上就有一个案例就出来了,然后是无锡市的一个,无锡人民法院对一个不赡养老人的一个案子判了,判了以后因为他本身有赡养的问题,所以他规定了被告人夫妻两个要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做经济补偿,但同时他根据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然后也判他们说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的居住处要看望问候,然后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要至少安排两个节日回家看望老人,当然释法的时候,这个法官还解释说,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的话,我们要强制执行。

我们就在想说,判决之后,又如何来操作它呢?

丁兆霖:核心问题就在这里,其实你点到了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对于法官来讲,判决读读审判书完了,完事儿了,但是法律到后面是要执行的,后面怎么执行呢?就是父母和孩子既然已经都见诸法庭了,那么就说明他们的关系破裂了,而且你还要求孩子每两个月到父母身边去,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个时候,这个儿女在回到父母身边,那时候他们在看父母那个眼光是不是有点,就是很可怕,如果年迈的父母再加上每两个月都要受这样的一次冷暴力的这种折磨的话,的确你从法官的角度来讲,我判你两个人必须去看,这两个人真去看了,但是他可能这种看望比不看望更可怕,他可能带来的是一种冷暴力,你如何防范这种冷暴力,对老人的这种伤害,显然我们这个法律没有任何的一个规定,那么这样的一个法律,按道理法律应该是保护这些当事者的,但是法律最后确定了每两个月这个当事者都要受一次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的话,那么你这个法律它的价值在哪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号。

梁茵:而且真的是对于孝顺到底什么算孝顺,我们想现在有很多人,可能到现在还跟七八十岁的父母住在一起,在啃老,那么他们确实天天都在父母身边,这也叫孝顺吗?

丁兆霖:所以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他天天都在看,他天天都在按照你政府说的,这样的人应该提出表彰,因为天天都在看着父母,但是他吃父母的、喝父母的,而且他这种情况之下,你怎么能认定他就是孝顺父母呢?所以整个的这样一个法律体系显然是不严谨的,最后让所有的人都会觉得无所适从。

梁茵:这就让我们觉得孝顺毕竟还是一个道德范畴的事情,他还是应该交给这种社会舆论的压力,让他上道德法庭,可能操作性会比一个现有的明文条文的法律可能操作性还强一些。

丁兆霖:这显然的,就是说对一个正常的对于社会法律和道德有一个正常知道了解的人,他应该分的很清楚,其实康德曾经说过,法律是人们的行为,道德是人们的动机,法律一定是要看行为的,但是道德是看他的动机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在这个事情上,道德是一个很高的一个标准,法律是一个基础的标准,基础的标准是必须要达到的。

梁茵:比如说不能杀人,不能放火,这些事情。

丁兆霖:没错,但是说你回家去看看,你又没有一个基础的规定标准,说三个月还是三年,没有这样一个标准,最后法律本身都是有漏洞的,这样的一个法律制定和不制定结果可能恰恰是证实了你这个法律制定者本身是缺少一定法律的常识,另外制定的法律太多漏洞的话,让法律看起来失去了它的尊严。这样的话,这种法律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它带来的负效应可能会远远大于他带来的正效应。

《新闻今日谈》节目在凤凰卫视资讯台播出【节目专区】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日17:30-18:00

重播时间:周一至周日22:30-23:00 05: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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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芳萱] 标签:丁兆霖 冷暴力 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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