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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我国保护未成年立法存盲点 儿童福利需改善

2012年06月09日 09:33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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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刑法》第360条的嫖宿幼女罪: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行的刑法,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嫖宿幼女罪自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佟丽华认为我国未成年保护立法还存在盲点,儿童福利需要改善。

凤凰卫视6月8日《新闻今日谈》节目播出,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茵:我们后面有没有福利机构,有没有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文来支撑,如果这个孩子,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该由谁来负责,谁能够给他一个生活的保证?

佟丽华:首先我们说实际上从立法来看,我们最初1987年的立法,民法通则的时候我们提了,这孩子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的话,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承担责任,但实际上现在我们知道,老人年龄往往偏大了,照顾不了这个孩子,我们是一胎的政策,兄姐现在找不到了。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这些人,也没有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来担任监护人怎么办,我们法律提到了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但是我们知道,父母所在单位,哪个单位能养孩子呢?居委会、村委会怎么能养孩子呢,实际上来说,我们1987年的立法提了好多单位,但是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这些单位不可能来承担责任。

梁茵:更重要的还不仅仅是给他一个衣食温饱的问题,还有整个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佟丽华:从现在来看,这个责任在实在没有人管的话,只能政府来担负,你刚才问到了我们有没有儿童福利这样一个制度,坦率的说我们没有专门儿童福利的立法,我们没有儿童福利法,也没有儿童福利条例。从中国政府对儿童福利这样一个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最初的时候,我们提到儿童福利只想到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只养哪一些孩子呢,也就是弃婴或者是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儿。

梁茵:像刚才您说的这种被取消了监护人资格留下的孩子,儿童福利院还没有权力?

佟丽华:不会收这样的孩子,也就是说我们第一阶段,实际上我们的儿童福利谈的只是什么,我们的弃婴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儿,这是第一步。但实际上在2010年的时候,我认为有一个很大制度的发展,有些父母去世了,这个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在生活,我们管他们叫散居的孤儿,现在政府已经建立了一套制度,对散居的孤儿也给经费保障,这个是解决了解决一大批人的生活问题。

这个制度再发展,但是发展与现实的需要相比还是太慢了,我经常说包括我们去年解决的,2010年我们解决了散居孤儿的问题,从制度角度来说,2011年我们在解决流浪儿童的问题,但是我一直说我们不能头痛医头,脚痛一脚的来解决儿童保护问题,应该是一个综合的制度。实际上来说,一方面它在发展,另外一方面发展与现实的需要相比还是慢,我们现在应该尽快的建立一个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

《新闻今日谈》节目在凤凰卫视资讯台播出 【节目专区】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日 17:30-18:00

重播时间:周一至周日 22:30-23:00、05: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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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玉宁] 标签:儿童福利 佟丽华 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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