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周正龙的智慧难以揣测
2009年01月05日 14:20北京晚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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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已收到郝劲松申诉

  郝劲松:如答复是不公开信息,将依法提起诉讼

  “做人千万不能学周老虎,先放个消息出来说要申诉,过几天马上改口。一旦我针对假虎事件采取行动,就会按照法律程序一直走到底。”著名的打虎派、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对记者说。

  据悉,郝劲松已经于12月22日向国家林业局发出申请函,要求公开关于陕西华南虎事件的相关科考情况。昨天下午,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说,申请函是通过特快专递送出的,目前国家林业局已经收到。按照法律规定,林业局有15天的答复期限。郝劲松说,等到了期限,他将视林业局所作出的答复再决定下一步骤。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林业局的答复是不公开相关信息,他就要依法提起诉讼,这就是他所说的“按照法律程序一直走到底”。

  那么,郝劲松要求公开的具体信息是什么呢?他对记者说:“国家林业局因周老虎一事向陕西镇坪县派出野生华南虎的考察组,虽然现在周正龙已被判刑,但考察组一直没有作出结论。作为动物爱好者,我一直持续关注国家林业局和陕西林业厅的华南虎野外考察活动。作为纳税人,我也有权知道政府进行这些野外考察活动,总共花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钱款。历时一年两个月,考察结果是什么也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郝劲松所申请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林业局在陕西镇坪县关于野生华南虎的考察活动是否结束,考察结论是什么,在考察过程中是否发现野生华南虎的活体或尸体?国家林业局派出的多支华南虎科考队伍进行考察总共花费多少纳税人钱款?请国家林业局公布总体数字和具体明细支出。 记者 杨昌平

  “无法生活”是翻案主因

  周正龙为何如此匆忙地要求翻案和重新鉴定虎照?当记者问及周正龙现在的生活时,他声称“无法生活”,然后说了一串怨言。

  有网友据此分析,“无法生活”就是周正龙翻案的真正原因。要知道,在虎照风云乍起之后,周正龙的名字与身影,频繁出现在娱乐、社会、时政、法治、时评等多种新闻形式、新闻载体之中,说他已是一个多栖“明星”一点都不过分。在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在一个名气等于金钱的时代,名气给老周带来的好处也数不胜数——还记得老周领过年度人物大奖吧?还记得老周被酒厂找过当代言吧?还记得老周跟记者收过采访费吧?还记得老周的故事被编成话剧吧?还记得老周坐过飞机、火车和小轿车吧……

  “而当案件终结,老周重新归于一个普通农民的身份之后,名人光环带来的直接‘好处’自然也就烟消云散。风光的老周,如今变成了寂寞的老周,而寂寞的老周当然‘无法生活’。而要改变‘无法生活’,只能重拾自己的牙慧,借周老虎余温让自己不寂寞地活在媒体关注之中,藉此得到物质上的好处——这才是周正龙翻案的真正目的。”有网友作出如上评论。

  法律人士

  申诉是周正龙的权利

  如果周正龙去申诉,真的会像有些人所说的会被法院以翻供为由重新收监吗?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律师笑着摇摇头说:“不会的。缓刑只是暂缓执行刑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的特殊的执行方式。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也没有严重违反考验期的规定的,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申诉或者鸣冤叫屈均不构成撤销缓刑的事由。至于说在缓刑考验期或者服刑期间申诉,就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不服从改造,那都是‘文革’期间的思维模式,为现代法律思想所摒弃,很多冤假错案不都是在服刑人坚持不懈的申诉下得以昭雪的吗?”

  赵三平律师还认为,周正龙提出对虎照进行鉴定的理由正当。他认为,周正龙案自始至终的一个核心焦点是虎照的真假,遗憾的是在终审判决中也没有作出有说服力的结论,所以才引出后续这么多的问题。二审法院没有同意周正龙的辩护人提出的鉴定虎照真假的请求,法院的理由是“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故已无进行鉴定的必要,对其要求不予支持。”但是,针对“涉案虎照是否为周正龙一人所拍,虎照是否经过了电脑技术图像拼接处理”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假虎照经过了电脑技术图像拼接处理。

  赵律师质疑:“虎照是否经过技术处理,通过鉴定自然明了。然而,法院先是不对虎照进行鉴定,然后又说没有证据证明虎照经过技术处理。不鉴定怎么会有证据?如果通过鉴定,虎照确实是经过技术性处理,那么周正龙一个人作案的说法也就无法成立了。因此,此案的焦点在‘虎照’,解开所有疑窦的钥匙是‘虎照’,说服天下人的核心也是‘虎照’。所以,周正龙在声明提到对‘虎照’鉴定,也在情理之中。至于为什么他又表示不再申诉,我想周正龙的智慧,就不是我们这样的人可以揣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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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周正龙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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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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