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重罪轻判是周正龙翻案诱因
2009年01月05日 14:16大河网 】 【打印

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上月中旬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岂料,12月19日晚,他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

11月17日,在长达10小时的法庭质证过程中,周正龙多次表示“我错了”,“我要彻底承认错误”。在律师质证阶段,他甚至说:“我自己做错的事情,我都认错。请求法庭不要再调查,也请求律师不要为我再辩了!” 谁知,这才过去三十多天,这位当庭落下悔恨泪水的山区老农,又手书一份“声明”,推翻当初的供词,公开喊起冤来。

从法律角度而言,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如果认为审判有误,是可以提出申诉的。周正龙当然也有这个权利。但耐人寻味的是,“华南虎假照”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当事人对犯罪情形供认不讳,缘何时隔一个多月,周正龙又高调复出,老调重弹?

从轻发落,是周正龙翻案的重要诱因。“华南虎假照”案不仅白白耗费大量社会资源,造成了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而且,周正龙诈骗手段之“高明”,对抗舆论态度之强硬,都曾大大出乎人们的想象。然而,当地法院仅仅判其缓刑3年,在量刑上恐怕明显偏低。既然付出的违法成本不过如此,周正龙自然心存侥幸,觉得仍然存在与法律较劲的空间。

“无法生活”,是周正龙翻案的另一个原因。当记者问及周正龙现在的生活状况时,得到的回答是“无法生活”和一连串怨言。从风光无限的“拍虎英雄”,到沦为触犯刑律的阶下之囚,周正龙心理上的落差有多大,不难想见。或许,在他看来,与其在贫困中度过缓刑岁月,倒不如破罐子破摔,硬着头皮再蹦哒一番。比如,收取“采访费”、“出镜费”什么的,就比种田、养猪要实惠得多啊。

周老虎已经把我们折腾够苦的了。把他的所谓“声明”当作酒前饭后的谈资,倒也未尝不可。如果媒体还像以往一样全程跟进,甚至不惜版面进行炒作,只怕又会被这个狡黠的农民忽悠得晕头转向。千万别忘了,他老周可是个文化不高,智商不低的人物哩!

声明   周正龙   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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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林林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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