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尔或遭起诉 华硕“陷害门”升级
●狱冤案另一当事人:手中证据将让华硕蒙受巨大损失
●修仰峰:华硕索赔案正义防线是怎样失守的
●许斌:从女学生向华硕索赔被逮捕看法律程序
●“女大学生”向华硕索赔过高,就该入狱?
●假芯索赔案:事实面前华硕还敢撑多久?
女大学生黄静购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出现问题,维修过程中被更换以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的测试版CPU,为此,黄静提出以华硕年营业额0.05%为标准、数额达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经多次协商未果后,黄静宣布中止谈判,并准备提起诉讼。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为名报案,导致黄静被刑事拘留直至被批准逮捕,羁押达10个月之久。(10月27日《京华时报》)
这件事,极易使人下“奸商恶毒,消费者无辜”的结论,然而,尽管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为名报了案,我们可以在道德上指责华硕公司不道义、不诚实,可以因此形成对华硕公司的恶劣印象,但不能否认,华硕公司确实有报案的权利。再退一步说,即使华硕公司有报案的权利,但华硕公司有刑事拘留直至批准逮捕黄静的权利么?真正将黄静入狱的并非华硕公司。
那么,警方依据哪些证据、哪些条款决定了立案并刑事拘留、逮捕黄静?而检方又依据哪些证据、哪些条款批准逮捕呢?既然不起诉书中写明了:“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静的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不能不质疑,警方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前提下认定黄静犯罪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检方当时为何做出了批捕决定?警、检方当时是否都恪守了法律程序?
在案件过程中,警、检方是否恪守法律程序,是远比这桩后果严重的商业纠纷更严肃的问题。执法机关、执法者是否恪守程序正义,决定了一切法律法规存在的正当性、必要性,没有程序正义,世界上最动听、最完美的法律也不过是一卷废纸。
笔者认为,有必要组织对在此事件中,警、检方是否恪守法律程序的专项调查。
恪守程序正义并不意味着没有一个人会被冤枉,而只是为了避免法律条款沦落为任何机关、个人手中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想用来宽纵人就用来宽纵人,想用来苛待人就用于苛待人。违反程序正义,特别是执法、司法机关违反程序正义,在绝大多数法治国家都是重罪,要遭受特别严厉的处罚。
如果恪守了程序正义,尽管黄静被冤枉了,也只能归结为制度之弊,不能过份追究执法机关、执法者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听之任之,要对现有程序实施审查、分析,经合法渠道、程序研究讨论、审议修改,使得法律程序更加完善、更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被无端侵犯。
黄静与华硕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究竟会怎样解决,终究是个体事件、小概率事件,而通过此事件反映出的执法机关是否能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维护程序正义,并不断杜绝程序瑕疵,才是真正牵涉到整个社会的大问题。这决定了我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是否得以延续。(许斌)
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来源:新民网
推荐阅读:
●信息时报:微软“黑屏”实为玩火自焚
●版权局公开表态:微软在价格上应考虑国情
●国家版权局:正与微软就黑屏计划进行沟通
●版权局表态微软黑屏事件:维权也要注意方式
●律师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处罚20亿美元
●微软公开黑屏细节 称会让盗版使用者“恶心”
●微软黑屏事件释放"恐怖信号" 国家安全旧话重提
●专家激辩:微软黑屏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权
●微软黑屏事件:是居心叵测还是不知所措
●闾丘露薇:微软黑屏在香港成不了新闻
●由微软黑屏检讨二十年盗版的得与失
●微软暴力维权是对中国司法的蔑视
●网友:“黑屏计划”证实了微软操作系统存在后门
●"黑屏"给国产软件带来机遇 金山WPS销量大涨50%
●回应“黑屏”质疑 微软向中国网民“妥协”?
●微软反盗版急于求成或成为大众的被告
●微软反盗版岂能为所欲为
●“黑屏”事件给国人上了一堂“正版课”
●人民日报:微软“黑色警告”缘何惹争议
●黑屏首日:网友在搞怪微软很挫败
●比黑屏更大的威胁:微软可“黑”所有电脑
●微软称对盗版用户黑屏处理不违法
●微软“黑屏”底气何来
作者:
许斌
编辑:
陈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