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美国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控谋杀前妻尼科尔·布朗及其男友罗纳德·戈德曼,此案轰动全美。尽管有大量人证、物证,陪审团最终仍然裁定辛普森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予以无罪释放。这一判决被认为是对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最大讽刺。
近日,辛普森又计划在新作《如果我干了》(IfIDidIt)和电视访谈节目讲述,如果他当年杀死了他的前妻及其男友,那他是怎样干的。这又成了对美国媒体的极大讽刺。
当年,在陪审团宣读判决结果时,一些黑人兴奋地跳了起来,以为那是美国黑人的胜利,但大多数美国人对判决有不同的看法,种族的分歧也是非常明显,在案子结束后的民意调查中,大多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而大多白人相信辛普森有罪。
事实上,认为辛普森无罪的黑人是中了辛普森及其律师团的计谋,辛普森的律师利用了种族歧视为辛普森辩护,把一个刑事案件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从而使得主要由黑人组成的陪审团做出了无罪的裁决。其实辛普森能够逃脱罪责并非单单因为他是黑人,而是因为他是能请到名律师的富人。如果辛普森是一个白人或者是一个贫穷的黑人,可能判决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陪审团制度的重要基础在于控方与辩方实力相当,双方可以公平地向陪审团展示证据和推理。在早期的时候,控方与辩方也的确是势均力敌,但在当代美国,在辛普森那样有钱人作为被告的情况下,相比之下,控方在实力上却往往大大逊色于辩方。辛普森的律师团是号称“梦之队”组合,加上他们能利用种族歧视那样有力的武器,拿政府工资的辩方又怎能斗得过百万年薪的律师们。
在美国,所有的被告人都会有律师,但有钱请到好律师与无钱由政府委派律师却有极大的不同,富翁辛普森能请到几位全国有名的律师,而那些贫穷的人却没有这样的优势,当然容易输掉官司。其实,如果双方都由政府委派律师,也许就更加公平。还有,官司的有关费用都需要当地政府支出,遇上这样的案子,地方政府都有破产的可能,从这一方面来看,也是对控方不利。
当然,陪审团制度仍然有许多公平的地方,如此的美国司法制度不可能有本质的改革,陪审团制度的初衷是不要冤枉无辜的人,但也就有可能放过坏人,辛普森占了这样的便宜,这不仅是因为辛普森能请到高价律师,也是因为律师把种族歧视当作了武器。
辛普森虽然在刑事法庭逃脱罪责,却在民事法庭判为有罪,法庭指令他向死者的家属赔偿3600万美元。但至今辛普森未向受害者家属赔偿一分钱,因为按美国的法律以及辛普森所居住的佛州的法律,辛普森的退休金以及他在佛州的房产不在民事法律判决的管辖范围。其实,受害者的家属也知道动不了辛普森的钱财,但他们在民事法庭的胜利却是为了证明辛普森有罪。
尽管大多数美国人在心里判决了辛普森有罪,但他们仍然尊重美国的司法制度。他们也理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在许多美国人看来,辛普森的灵魂已经没有了自由,在监狱外走来走去的也就是一具空空的躯体。但辛普森却并非是一个没有了算计的躯体,通过计算,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多的钱去继续过富翁的生活,因此,他试图通过写新书《如果我干了》和参加电视访谈节目,以假设的口吻描述自己是如何作案的,以赚取上百万的美元。
对于辛普森来讲,这样的事情也许算不了什么,因为他已经是被民事法庭判定有罪的人,但作为全球媒体业巨头的新闻集团却是为了钱丧失了职业道德。美国人可以不理辛普森的恶劣之作,可以对陪审团制度的漏洞给予理解,但却容忍不了新闻集团要为辛普森出书和播放电视专题节目的行为,并且他们手中有表示抗议的武器,即他们的购买能力。最终,在巨大的反对声浪中,传媒大亨、新闻集团主席默多克不得不亲自出面,叫停了此书出版和电视节目的播出计划。默多克发表声明说:“我和高管层均认同美国公众的意见,这是一本有失妥当的书。”他同时就此书给两位受害者家人造成的痛苦表示了歉意。
辛普森虽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永远不可能逃过美国民意对他的制裁。所以虽然新闻集团此次办了不够脸面的事情,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他们也算做了一件好事,那就是让辛普森自己认罪,当然辛普森是为了钱。
编辑:
韩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