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家法庭的陪审团3日作出裁决,认定前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所受12项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于12月5日作出宣判。现年61岁的辛普森可能面临终身监禁。13年前这一天,辛普森接受“杀妻案”庭审裁决,在一场获称“世纪审判”的漫长司法审理落幕时无罪开释。
13年前,辛普森涉嫌犯下“杀妻”大罪,“世上没有一个法官会认为辛普森是无辜的”却仍被宣判无罪;13年后,却因为“从两名出售体育纪念品的人那里强行取走据称属于辛普森自己的橄榄球和相册”,而将面临15年至终身监禁。——这种不可思议的前后对比,着实让我们对美国司法制度深深感到惊讶。
“辛普森杀妻案”因为结果的出人意料,而被作为“无罪推定原则”和“程序正义”的典型代表,在国内成功实施了一次现代法治理念的推广,众专家为此写了不少“启示”;与之相比,“辛普森抢劫案”就要逊色而且合乎预料得多了,留给人们思考的问题只是:谁“搞定”了辛普森?
“搞定”辛普森的因素里,金钱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条。13年前,作为有钱人的辛普森,重金聘请了“梦幻律师队”;而在13年后,除了拥有私宅和退休金,他因为民事判决失利反欠受害者家属高达3600万美元,他的辩护律师想必已经不再“梦幻”,于是判决结果也就波澜不惊了。
此外,我们和美国人一样怀疑的是:这次审判是不是一次“纠错行动”?虽然法庭在陪审员挑选过程中特意作了一项问卷调查,把答卷中显示带有或者可能带有“偏见”的人排除在陪审团以外,同时要求陪审员确保审议时不把两起案件联系起来,但谁都知道,要完全杜绝这种联系其实是十分困难的。美联社说,事后传出的一段录音中,数名拉斯韦加斯警官笑称,如果调查“杀妻案”的洛杉矶警察不能“搞定”辛普森,他们能。
“搞定辛普森”不只是一个事实结果,更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一种行为动机。警察不愿放过证明自己的机会,美国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一次惩治杀人犯的机会,这是人类的基本情感所系,因为谁都是“长着同样屁股的猴子”。正如有评论说的:辛普森逃不过民意的裁决。值得一说的是,法庭并没有让这种“民意的裁决”直接而顺畅地进入到司法程序,相反,法庭一直在尽力保持独立性,辛普森领到有罪判决,不是由于“千夫所指”,更不是由于“刑讯逼供”。
归根到底,“搞定”辛普森的依然是美国司法制度。其中虽然谈不上毫无瑕疵的绝对正义,但至少没有显见的瑕疵或者故意的瑕疵:我们没有看到权力的直接干预,没有看到程序的明显不公,没有看到类似周正龙案的“特事特办”。这个意义上,“搞定辛普森”只会加深美国人对于自身司法制度的信任和尊重。在我看来,这应该是最为关键的所在——付出一些法治的代价并没有什么,只要这种付出是基于对法治的高度尊重并且有助于完善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水平;否则,所谓“法治的代价”,就只能是法治的倒退和法治的悲哀。
编辑:
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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