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醉驾致死案的前后与争议
2009年09月07日 15:13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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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9月6日《文涛拍案》节目“醉酒的代价” 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醉汉无照驾车闯大祸 一纸判决警醒后人

窦文涛:黑色别克追尾一辆,连撞四辆,自个儿也给撞得严重变形,驾驶室都歪七扭八的。要说这个肇事司机还真是命大,他活下来了。他都出不了车,他就从正驾驶位上爬到副驾驶位上,给这个路人拖了出来,救了出来。

这哥们一出来,人们才发现,不光是他的车在打醉拳,他自个儿也在打醉拳,出来还晃晃悠悠,一边还跟人们大喊,医生在哪儿?医生在哪儿?知道自个儿受伤,要找医生。人们这一闻,好家伙,满嘴酒气。警察赶到现场,一查他这个血液里的酒精浓度,100毫升里头他的酒精浓度是多少?135.8毫克,严重醉酒驾驶。然后这警察再一查,还是个无照驾驶,这人根本就没有驾照。醉酒、无照,闯下大祸,该司令的名字就叫孙伟铭。

法官宣判醉驾者死刑 被告人当场崩溃

窦文涛:一审判决之后,有专家就说,这中国这事出了判例了,这是中国第一起醉酒驾驶判死刑的案子。但是也有的专家不同意,说你注意,这不是按交通肇事判的,孙伟铭他是按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个罪名判的。

甭管按什么判,这孙伟铭撞死4个,撞伤1个,醉酒加无照,见过恶劣的,没见过这么恶劣的。所以说,4位受害者的家属在一审之前,联名给法院写信,要求严惩凶手。那一审法庭上,审判长说出“死刑”这两字之后,法庭上轰一下炸开了锅,甚至有人在那低声还欢呼呢,喊,立即执行,立即执行。您再瞅这孙伟铭,当庭崩溃了。语无伦次,说我可以用我的余生,去弥补受害者的家属,我才30岁,我还年轻,我还可以挣钱弥补,希望能够什么从轻考虑。话没说完,就给法警带了下去。

醉汉驾车撞死人 老父亲替儿子受过

窦文涛:这个肇事者孙伟铭的父亲孙林也是个老实巴脚的退休工人,也挺可怜的,你说他儿子闯祸的当天,这孙林跟老伴儿刚刚离开成都,还就是他们家小子开着这辆闯祸的车送这老两口到火车站离开成都。他们到成都干嘛来呢?那天他们家一亲戚过生日,亲戚过生日,他儿子开着这辆车送爹娘,大概也是想在亲戚朋友面前风光风光,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从来没坐过自己儿子的高级轿车,谁想乐极生悲,儿子开着这车送他们到火车站,就在回来的路上出的这个车祸。

闻讯之后,孙林坐火车到成都,他本来是带着儿子房子的钥匙来的,可是到成都火车站报纸上看见这个车祸的报道,这老实巴交的工人吓得连他儿子家他都不敢去了,就在这个火车站的候车室痛哭了一场,然后自己一人就在火车站广场上徘徊了一整夜。

这就到了第三天他才到了交警局,在交警局跟这个被害者,受害人的家属韩常进老韩,打第一个照面,就被老韩煽这么大一个大嘴巴,所以孙林到后来见着老韩他就怯得慌,一见到老韩就先说韩老师、韩老师你别动手,别动手。话分两头说,这个老韩那天给孙林动了手,事后自己也后悔,他也跟记者讲,说那天我实在是火,忍不住了,其实我也挺后悔,因为他是肇事者的父亲,有错的是他儿子,但是他父亲并没有做错什么。

律师上书最高法院 建议对孙伟铭刀下留人

窦文涛:四川有五名律师上书最高法院,认为量刑明显过重,他们建议刀下留人。

易川(律师):死刑必须是得针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适用的,所谓罪大,也就是客观方面造成的罪行,造成的后果应当是很严重的,从这个案子来看的话,这个案子应当说是后果相当严重,从恶极来说的话,他还没有达到恶极的程度。

目前正在倡导一种案例的指导制度,各地法院有可能根据这种案例的指导制度,纷纷效仿,那就有可能出现一种,这种由交通肇事而转化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终身监禁,甚至处死刑的这样一种趋势。

窦文涛:刚才那意见也有一些专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对像孙伟铭这样的醉酒驾车者严惩不贷,这个可以对以后的量刑起到示范作用。

刘亮(律师):我认为是这样的,如果判了死刑的话,立即执行的话,那么它的影响可能是第一个就是推动立法的完善,这是肯定的。第二就是使人们觉得让公众觉得驾驶员能够有这种警示以后,我开车导致严重后果了,也有可能判死刑,我觉得这是对社会的影响,但是这个影响的好坏,我希望是好的影响,比如说给驾驶员一个警策。

还有一种可能是什么呢?如果改判了,那么可能就是一个消极的影响,什么消极影响呢?因为很明显这是赔了钱之后,改判了死刑,给公众造成一个误解就是说有钱了,我拿钱可以买条命,他可能对法律产生怀疑,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这是最严重的影响,消极影响。给我们的感觉就是拿钱可以买条命,是这样的,有钱就可以乱开车,有钱我就可以酒后驾车都没事,是这样的,我认为这是两方面的影响,

《文涛拍案》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

首播:星期日19:45-20:30

重播:星期一02:30-03:10  15:35-16:15

主持人:窦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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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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