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刑前检举:广西"法官暴死案"现转机
2009年04月08日 14:3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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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所长未主动找知情值班民警谈话统一口径

2日上午,盘定龙接到看守所副所长庄作龙报告说14监舍里面出事后,盘定龙随即与庄作龙、王万安进到14监舍,看见在押人员黎朝阳的腰部捆绑有布条,布条另一端固定在监舍内的水池上面窗枝上。黎朝阳身体背靠在监舍的墙上,身体披有毯子,只穿有短裤,呼叫不应。盘定龙即叫14监舍的在押人员解开捆绑住黎朝阳的布条,送黎朝阳去兴安县人民医院抢救,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守所所长曾隐瞒真相

在这份起诉意见书中提到:在押人员黎朝阳死亡事件发生后,兴安县检察院、桂林市政法委调查组先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盘定龙作为兴安县看守所所长未将看见捆绑黎朝阳的真实情况如实报告,为隐瞒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真相,而主动分别找知情的值班民警王万安、周耀弟、王艳玲、蒋柏清等人谈话,统一口径不让把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事实真相讲出去,并安排值班民警周耀弟、王万安分别找参与捆绑的留所服刑罪犯和14监舍的在押人员谈话,威胁不能乱讲,统一口径讲黎朝阳是躺在铺上已经昏迷的。结果导致桂林市政法委的两次调查结论是:黎朝阳在羁押期间,没有发现监管民警对其有体罚打骂虐待的情况。

对起诉书中看守所所长一人将调查结果隐瞒的说法,黎朝阳的家属并不十分认同。“如果不是黄于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我哥哥的案子到现在也不可能翻。难道调查组真的不知道看守所里的‘秘密’吗?”黎朝阳的妹妹对记者说。

案件时间表

2007年3月23日,黎朝阳因涉嫌受贿被桂林市检察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3月26日,黎朝阳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转出,转羁押于兴安县看守所。

4月2日,黎朝阳突然死于兴安县看守所内,身体有多处伤痕和瘀青。

4月21日,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披露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事件。

4月29日,桂林市黎朝阳事件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黎朝阳系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

7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受理黎朝阳死因病理检验。鉴定认为,黎朝阳之死“不排除与体位受限有关”。

2008年5月30日,死刑犯黄于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交代黎朝阳死亡的真实经过。

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黎朝阳案。

8月11日,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兴安县看守所所长盘定龙、民警王万安逮捕。(北京青年报2009年03月01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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