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在1983
2008年07月15日 13:49人民公安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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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一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我是当时在任的公安部部长。“严打”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提出的,是继解放初期进行的镇反运动后,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又一次大的行动,是公安战线坚决贯彻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一次重要体现。重温这段历史,我认为它仍具有深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继续猛烈上升,虽然后4个月开展了“严打”战役,发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总数仍达61万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

小平同志正要找你

我是1983年4月从司法部调回公安部的。在这前后几个月间,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如2月中旬的“二王”案件。杀人越货的王宗王方、王宗玮兄弟,从东北抢枪、抢劫、杀人以后,窜到南方四处骚扰,当年9月“严打”时才被击毙于江西。又如,5月初卓长仁等人从沈阳劫持民航班机飞逃韩国。不少地方还发生流氓团伙在大白天劫持强奸女青年,公开侮辱妇女,拦路抢劫和结伙打砸抢等恶性案件。许多地方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妇女不敢在夜晚上班,父母牵挂儿女,群众失去安全感,党内党外反映强烈。公安部党组研究了治安形势后,于7月16日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了题为《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提出了我们认为亟待解决的一些紧迫问题。17日我到了北戴河,第二天向王瑞林同志(时任小平同志秘书)询问小平同志看到报告没有,有什么指示。出乎意料,他告诉我:“小平同志正要找你,有意见同你谈哩。”

7月19日上午9时,我遵约到了小平同志住处,王瑞林同志招呼在会客室坐下。一会儿,彭真同志和张洁清同志也来了。小平同志手里拿着我们写的报告,谈了几句题外话之后,开门见山地说:“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我跟耀邦、紫阳同志谈,就是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长,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经济犯罪就是经济犯罪,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小平同志翻开公安部的报告,边念边说:“文章主要是这一段:'加强侦查破案,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已通知各地,暑期旅游旺季也是犯罪活动的旺季,要求对各种现行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多做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落实基层单位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念到这里时,小平同志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

小平同志态度非常坚决。他说:“搞得不痛不痒的不行,这样搞是不得人心的。”他提出:“在三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一个大城市,一网打尽,一次就打他一大批。”他进一步指出:“严就能治住”,我们不叫搞运动,是不搞整人的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还必须发动群众,这是不叫运动的运动。他要求对刑事犯罪分子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对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人贩子、老鸨儿等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小平同志强调:“不能让犯罪的人无所畏惧”,“这就是加强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我们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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