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警赴京抓捕司法媒体记者
2008年01月09日 16:15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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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浩:这件事呢,是发生在几天前啊,您是怎么看的?

何亮亮:对,这就是辽宁的,辽宁西丰县警察到北京抓人这个事件,这个我想这个已经是2008年,进入新一年之后的中国内地这个网络上的第一件重大的事件,因为今天中国内地的这个报纸上普遍都有报道。

郑  浩:对。

何亮亮:而且我注意到各地的报纸都有评论,评论是一面倒的,就是在批评这个辽宁西丰县县委书记,身为媒体,当然很自然的也就在声援他们的这个同行,就是北京《法治日报》属下的这个《法人杂志》的这个女记者,对吧。

郑  浩:对,朱文娜。

何亮亮:对,朱文娜,因为朱文娜是当事者,朱文娜1月1号在《法人杂志》上面写了一篇报道,这篇报道呢,讲的是辽宁西丰县这个去年的一个案件,那么按照这个朱文娜的这个报道呢,这个案件是属于一个官商之间的一个较量,就是一个民营,一个姓赵的一个民营企业家,那么她有,她所拥有的一个加油站和一个商场,那么由于当地,因为一个建设的需要嘛,那么要拆迁,那么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呢,这个赵和这个县,县当局吧,就是县政府之间。

郑  浩:有些纠纷。

何亮亮:有些纠纷,最后呢,这个县当局是用,运用公权力就把赵的这个强行拆迁了,她的这个加油站和她的这个超市,而且这个赵本人不服,这个后来还被说她是诽谤县政府,诽谤这个县委,后来还判了她3年刑。

郑  浩:还罚了款。

何亮亮:罚了款。

郑  浩:对。

何亮亮:可以说是家破人亡了。

郑  浩:对。

何亮亮:现在这个赵还在监狱里面,那么这个朱文娜呢,就仔细写了一个评论,不是写了一个报道,这是1月1号的事情,发表在北京的这个《法人杂志》上,虽然说《法人杂志》在海外并不出名,但是《法人杂志》呢,它是属于《法治日报》的,《法治日报》这个是大家是都知道的。

郑  浩:对。

何亮亮:这是中国在这个司法界是排头,第一号的一个媒体吧。

郑  浩:对。

何亮亮:它是属于中央政法委的,中央政法委的这个机关报。所以这个问题它就很有戏剧性啊。

那我们知道辽宁的这个西丰县,它只是铁岭属下的一个县。那么这个县的这个,县的政法委书记和宣传部长,他就带了两个警察,他们在4号到北京,就这个堂而皇之的就到了这个《法治日报》。

因为它这个《法人杂志》它就是《法治日报》里头嘛,它办公在同一个大楼里面。

郑浩:对。

何亮亮:就向他们那儿宣布说他们要传唤这个朱文娜,那么朱文娜当时这个,而且说他们7号,就是昨天,因为当时他还不能够就是把朱文娜带走,他们就说7号要来办这个正式传唤的这个手续。

那么这下朱文娜她就非常的,当时就非常紧张了,对吧。

郑  浩:对。

何亮亮:虽然她自己是中央政法委属下的一个媒体的记者。但是她也没有想到这个辽宁,这个离北京也不是太远的这个辽宁居然就会来两个这个县级的,县的政法委书记和宣布部长,居然能带两个警察,要来把她抓走。

郑  浩:对。

何亮亮:那么结果这事当时闹大了,这个西丰县的政法委书记和宣传部长,就在6号就离开了北京了。

郑  浩:对。

何亮亮:两个警察也,他们大概不是坐同一辆车吧,也就,反正就分别就离开北京,就回到西丰了。

那么但是这个事情就没有完,因为现在经过了这个媒体的这个披露之后呢,可以说它引起了,引发了一场这个轩然大波,我说的这是中国网络,或者是中国媒体的今年第一个重大事情。

因为它引出的一个事情是:为什么一个县的两个这个县级的这个官员就能够带着两个警察到北京去抓人。

郑  浩:对。

何亮亮:它这个本身对不对,我觉得它肯定是不对的。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事情西丰方面当然有他的说法。他们认为这个朱文娜是诽谤,诽谤了这个县委书记。现在县委书记这个张志国已经对中国内地的网民是封为这个“中国史上最牛的县委书记”。

郑  浩:对。

何亮亮:因为他敢向中央政法委所属的这个媒体叫板,他敢派人到北京去抓人。那问题是:我们就事论事,我们说的这个所谓的“最牛的县委书记”,当然是网民的这个调侃了。

郑  浩:对。

何亮亮:因为网上的这个舆论是一边倒的,是对这个西丰县是不利的。

但是我们实事求是地看,他这个做法确实是不妥,就说如果这个朱文娜她是诽谤了,我们假定她确实是诽谤了这个西丰县委的话,或者是诽谤了这个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话,那你张志国应该向这个当地的这个法院起诉啊,对不对?

郑  浩:对。

何亮亮:你说这个朱文娜这个诽谤他,他没有这样做,但是现在他们可能有一些补救措施。

我注意到他有这样的报道,张志国他也接受了这个北京的一个媒体的记者的采访,可能是电话的采访,他说我们已经在公安局报案、备案。

那问题是这是在他派人到北京之前还是之后,当然张志国也一口否认,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个政法委书记和这个宣布部长,带两个警察到北京抓人,他不知道这个事情。

那我想这个事情的反正呢,他自己怎么说,那是他的这个事情,总之一个县委书记在没有向法院起诉记者诽谤他的情况下,是不可以。

郑  浩:对。

何亮亮:在法律上绝对不允许他再派两个警察到北京去抓人,不管这个,不管这个记者是不是属于中央政法委属下的这个媒体的,你就算一个很普通的,没有什么特别背景的一个媒体的这个记者,你也不能这样去抓他。

郑  浩:对。那么这件事呢,是牵扯到的两个方面的,一个是记者的方面。

何亮亮:对。

郑  浩:还有一个呢,就是当地的官员。

我们分开来先谈啊,那么记者当时朱文娜是吓的够呛啊,据说她还哭了,躲起来不敢回家,那么现在就是说中国记协也发表了一个表态,就是说严重关切这个事。

可是我们经常看到内地有些记者啊,是被殴打,或者是像这样的,居然就要被带走,那么他们的人身安全还有合法的权益的怎么得到保障呢?

何亮亮:这方面,我想一个呢,中国现在还没有一部新闻法。

郑  浩:对。

何亮亮:这个是大家,中国内地的这个新闻媒体的从业员都很关注的,这个海外也很关注,当然《新闻法》它不仅是一个保护记者权益的这个问题,我们就算是在没有新闻法的情况下,你记者,你作为一个普通人好不好,你作为一个平民你也受到法律保护的,是不是?

郑  浩:对。

何亮亮:更何况,当然这个事情它和一般的这个平民之间的,我们说平民跟这个司法的这个纠纷还不一样,但是你就算作为一个平民,我们说的这个朱文娜她在北京,她并没有在这个,至少她并没有在这个。

郑  浩:西丰县。

何亮亮:西丰县,是吧。

郑  浩:对。

何亮亮:当然西丰县的这个当局可以认为你是诽谤。

郑  浩:诽谤,对。

何亮亮:那么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就是你假如要起诉的话,你是在西丰起诉,你还是在北京起诉,这是第一关。你先要做,要走这个法律程序。

郑  浩:法律程序,对。

何亮亮:那么现在看来这个西丰的这个县委书记也好,这个政法委书记也好,宣传部长也好,他们好像完全没有这样子的一个法律常识,是吧?

郑  浩:对。

何亮亮:你说谁诽谤,然后他就派警察到北京,你到哪儿抓都不行啊,当然我们可以想像,如果这个朱文娜她在,还在这个西丰县的话,恐怕她的处境就很不妙了。

郑  浩:对。

何亮亮:因为你在那个地方,可以说是任人宰割,我管你什么地方来的人,反正我说你诽谤,完了我就把你抓起来。

这种地方,这种事情在中国的这个地方,在县一级的这个城市。

郑  浩:很多。

何亮亮:我想是常常发生的。

郑  浩:对。

何亮亮:也是容易想象的,现在的问题是朱文娜她不是当地的人。

郑  浩:对。

何亮亮:所以现在才引发了这样的一个事件。

郑  浩:对,那么怎么样才能够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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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赵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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