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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

2013年10月29日 13:42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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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无疑成为当今社会最为重要的信息传播途径之一,由于互联网的传播有着快捷性、便捷性,它所传播的内容便有着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我们该如何维护互联网的秩序也成为了新的课题。

凤凰卫视10月27日《世纪大讲堂》,以下为文字实录:

如何看待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

田桐: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无疑成为当今社会最为重要的信息传播途径之一,由于互联网的传播有着快捷性,以及便捷性,使得它所传播的内容有着更广泛的社会影响。那么我们该如何维护互联网的秩序也成为了新的课题。

我们今天该如何去认识网络时代的信息?又该如何去看待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我们今天容幸请到了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陆俊教授,他来为我们演讲的题目是《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

解说:陆俊,北京科技大学文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批判理论、网络文化研究,有关网络文化方面的主要著述有《网络伦理》、《网络悖论》、《重建巴比塔——文化视野中的网络》、《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

田桐:陆老师,之前我们在主流媒体上也看到这样的文章,比如说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样的呼吁,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地维护网络的(秩序)安全。那么实际上我们也有自己的疑问,比如说我们要怎么去看待这个网络秩序之后的网络监管的问题,中间是不是有一个度会存在?比如说网络监管和言论自由,这两个会不会有冲突?中间的度又怎么样去把握?

陆俊(北京科技大学文学学院院长):这是一个特别难把握的度,这就存在着我们对网络自由它的限度的这个理解,而且我们讲了,任何自由它都不是绝对的,所谓的不是绝对的就是说它有界限,你的秩序也好,你的监管也好,你的自由也好,都得要在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上来进行。

田桐:那么实际上我们在,尤其是近两年,经常会发现这个网络反腐,包括微博反腐,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社会效应,那么您觉得网络反腐它在这个合法性方面有什么样的应该注意的方面?

陆俊:实际上说到网络反腐啊,现在还有其他的反腐方式,比如说现在讲的什么二奶反腐,干女儿反腐,这些都有,那为什么网络变成了一个反腐的主要的渠道?我这里就觉得就是,我们本身反腐的制度上面有些问题,网络它毕竟是一种传输的工具,正是因为没有别的手段来进行反腐了,所以我们只好说来网络反腐,但是网络反腐呢在这个界限上有的它把通过各种渠道得来的那种,所谓的那个揭示贪官的一些材料放到网上去,结果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那说明什么呀?说明我们正常的反腐体制不是(很)健全。所以我觉得反腐跟网络它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期而结合起来,实际上真正要是反腐的话,还是应该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田桐:那么我们就现在看到的很多的例子都能够证明网络反腐确实有一定的成效,比如说在微博上会发布一些信息,那怎么样看待这个合法性?它的合法性也就是,看他这个做法到底有没有,比如侵犯隐私,或者有没有泄露某些国家机密,或者是有些其他的这个信息,如果说这个尺度把握不准的话,我觉得这个不怪网络,还是怪我们现实的反腐的这个制度不健全,所以弄得我们今天没别的办法,就是网络上有一句这个话叫做什么?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这个实际上是一个没办法的办法。

田桐:所以看来这只是一点小的问题,还需要其他扩大反腐整个的一个系统的问题。

陆俊:对。

田桐:那么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网上有很多,拥有很多粉丝,或者拥有很多话语权,拥有很多人气的大V们,他们说话是否应该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从他们的角度来讲。

陆俊:这个问题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任何公众人物或者任何公共空间,我们的参与者都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意识,但是尤其是有些名人,他的社会影响比较大,他们的公众责任,或者社会责任应该说,他们要承担的责任应该更大一点,这个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田桐:那么如果他们触犯到一些,或者是说到一些不应该说的事情,或者言语过于激烈的话,是否会引来一些问题出现?

陆俊:那有的时候呢,我就看到底,比如说我举个例子,现在我们一说谣言,它叫网络谣言,后来我在琢磨,谣言它跟网络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后来想想,你无论什么谣言,你哪怕是电话谣言或者电视谣言,它实际上跟它那个传播媒体没有一个必然的联系。所以刚才讲的那些要承担那些责任,它只不过是网络是一种方式,我们真正要去分辨它到底触犯了哪一个,比如法律条文或者什么,还是看他发布的言论是不是真实的,或者是不是违反法律的。

田桐:所以网络本身是没有错的。

陆俊:对对。

田桐:好的,非常感谢陆教授,马上有请您带给我们今天的演讲,陆教授演讲的题目是《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有请。

解说:网络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途径之一,为什么说网络时代“意识形态”远未终结?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是怎样发挥的?网络信息如何能冲击主流意识形态?怎么看待网络信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世纪大讲堂》《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正在播出。

陆俊:大家好,今天我们的演讲题目是《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首先一个就要了解到底什么是意识形态,一般来说,我们简单地说,比如这个大百科全书辞典里面就说了,意识形态它是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它说白了就是什么?就是对我们现实的某种反映的一种思想体系。

那么我们在研究网络信息意识形态功能的时候,我们倒不要那么理性化,直截了当就是什么?就是我们带有倾向性的那种思想意识,也就是我们在各种的信息当中,包含了你主体发布者、信息传播者,以及信息接收者的那样的一种什么?一种思想倾向。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可以这样讲,几乎我们在网上看到的那些信息都包含着某些意识形态功能。那么这里头有一个背景要讲一下,就是有人提出网络产生以后,意识形态已经终结,而我的观点就是意识形态远没有终结。讲网络意识形态终结的,实际上有这样一些人,比如那个MIT媒体实验室这个主任尼葛洛庞帝,他就认为有了网络以后,就像樟脑丸会从固态直接挥发一样,他说全球性的电脑国度掌握了政治领空之后,民族国家根本不需要一场混乱就已经消失无踪。他的意思也就是,网络意识形态超越论,就是网络超越了国家和民族的这样的界线,达到了一种这种状态。

另外美国的电子前线基金会的埃瑟·戴森,她大概也说过这样的意思,也就是网络超越了传统国家的界线,但我把她的观点概括为是网络意识(形态)的有限终结论。所谓有限终结论,她也成为在网络世界里面除了消除了一些意识形态的对抗之后,也有一些由于各个国家之间,或者各个民族之间,或者各个主体之间产生的那种意识形态对抗。但是不管怎么说,总是有这样一种观点,就是认为由于有了网络以后,实际上各个国家之间的政治意识形态性已经消失了,但是我刚才讲了,实际上远没有终结。下面我是从几个方面来讲,就是网络信息意识形态没有终结。

首先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式,远不能消除信息发布者和信息内容的意识形态特征,对吧,他那种的话语里面所包含的内容,实际上是包含着发布者的这样的一个思想倾向的。

另外,第二就是网络信息,他所体现的意识形态功能与多种多样的因素有关,各种参与主体,他都会把自己的意向,把自己的观点带到网上去,这样就形成了什么?就形成了网络变成信息意识形态物化的一个大的平台,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严重。再一个就是意识形态在网络上并没有达到我们现在讲的世界是平的,那种一马平川的信息平等交流,实际上在发布信息和传输信息的过程当中,它的话语权也是不平等的。所以我们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由于有了网络以后,并没有达到所谓的意识形态消失,相反,意识形态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我个人觉得就是,我们研究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吧,这就是网络对我们现实的影响。

《世纪大讲堂》节目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首播:星期六16:15—17:15
重播:星期日08:25—09:20  23:3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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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玲娟] 标签:网络信息 意识形态功能 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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