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李胜利跳楼自杀说
2007年12月21日 12:32凤凰网专稿 】 【打印

子墨:在太平间里面看到的景象是什么?

李艳红:到了太平间之后,全是那冰柜,就是从西边那个冰柜里边,把那个门打开,就从里边拉出个人,他们往外拉出来的时候,脚朝外,头朝里的。他们就是拉,拉到那个手的位置的时候,

我看那个手我熟悉,我们姐妹几个,这个手,都是中间关节大,都是没有肉嘛,看到手像我哥,他们把抬出来的人放在地上之后,当时都不敢认了。因为右眼是半睁状态,左眼是乌青,就是熊猫眼,这个眼肿得特别高,整个人脸变形了。

李艳红:当时看第一眼,看到我哥,就是他死得很不正常。

子墨: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李艳红:因为那些伤,就是我们的直觉,那伤像被人打过的。

子墨:怎么就能判断出来,怎么就会有这样的直觉?

李艳红:因为我哥哥这身上有指头抓的痕迹,身上外伤,体表伤几十处,这个脚上,右脚没穿袜子左脚没穿袜子。

解说:姐妹俩万万没有想到,上午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现在会全身伤痕地躺在太平间里。通过医院,她们得知,李胜利是在下午七点半从当地的七一路派出所送来的。李艳红和其他家人当即赶到了派出所,没想到的是,当时派出所一开口就对李艳红谈赔偿的事;更没有想到的是,派出所对于李胜利的死亡,解释竟然是“跳楼自杀”。

李艳红:我当时反应就是,我们还不知道我哥怎么死的,你怎么说赔多少钱呢?就光说到了中午2点45分的时候,李胜利上四楼男厕所去解手,没有人看着他,他跳楼了,就给我们这样解释。接着我们问他,你们记的笔录呢,你把笔录拿来我们看看,他说今天上午比较忙,没来得及给李胜利记笔录。

子墨:这场谈话持续了多长时间?

李艳红:可能有1个半小时吧,当时我父亲还说,那你们说他跳楼了,中午没人看到他,他中午不回家吃饭?这样问那个局长?再一个,他是个杀人犯,你们不看着他,他如果跑了,你们就没有责任?这个局长说,有责任,就这样。他们就是按我问他这情况,他说回去吧,明天再来处理,就这样让我们回去了。

子墨:这番话你们不接受,认为最大的疑问,最大的漏洞是什么?

李艳红:他说得太简单了,我们家人所知道的,非常坚信,我哥哥是一个非常本分的一个人,并且才37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幸福,精神正常,而且平常也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他怎么会跳楼?

解说:在李胜利死亡后的第二天,七一路派出所发出了这样一份《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报告称,李胜利当时就是从这里的栏杆跳了出去,摔在地上当场死亡。李肖霖是这起案件控方的代理律师,在一开始接手案件,也发现了众多疑点。除了李胜利在坠落之时衣冠不整,李胜利坠楼的地点,与楼房之间的距离,也是一个重大疑点。

李肖霖:他和楼是摔到一个平衡的位置,我说哪怕一个跳水运动员,第一次要跳得和这个水池子平行的话,就不一定容易。按他们讲,李胜利是,人家带着他去厕所,走到洗手间门前,他突然跃出去了,他跃出去,他应该和楼有一个角度,不可能躺平行,而躺得这么近,这是一点。

还有一点,李胜利呢,一个人无论是被动地跳下去,还是被人扔下去,只要他活着,只要他意识是清醒的,哪怕他是要自杀,他在连落地的时候,他都会用手和脚去保护,让手和脚首先着地。免得自己身体硬梆梆地直接掉下去。可是李胜利的尸检报告显示,他的四肢是完整无损的。

解说:这是李胜利家属和律师根据现场情况,推测出的另一种李胜利从楼上坠下的可能。

带着满腹的疑问,李艳红和家人希望找到当天参与办案的警员当面问个清楚,但是,就在事发后第三天,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等三名参与当天办案的警员都“失踪”了。这让李艳红更加疑惑,他们要求对李胜利进行尸检,调查死亡的真正原因。

李艳红:第一次尸检是我们川汇区检察院和我们市检察院联合做的,做这个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钟做的,一直做到晚上8点多,天都黑了,他们用车灯照着做,你说那会做出来什么结果?说是左侧七个肋骨骨折,反正这些伤情跟后来的都不一样。他们对我哥体表上都不做以解释,光说我哥肝胆脾肾不是破裂嘛,都说是摔的。

解说:李艳红和家人不服,又提出了一次尸检要求。

子墨:第二次尸检结果是什么?

李艳红:第二次尸检鉴定报告,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不让我们看,是他用手捂着最后面一页,上面捂着盖着,给我们念了最后的一段话,最后那一页,前面都是意思写一段伤情,写了有一段话,然后后面有一个括号,说是高坠也可以形成。他说括号高坠也可以形成,那不是证明上面那些伤还都是摔的嘛。最后结论说是,也是创伤性休克性死亡。对我们所怀疑的那些问题,起码身上那些体表伤还没有做答复,做解释。

他说到目前为止,我很负责任讲,没有一个人殴打李胜利,如果我屁股坐偏了,你们可以告我。当时就问他,那李胜利身上的伤咋形成的,他说李胜利的伤是摔的,我们问那裤子上那血印呢?裤子上血印是医生抢救的时候,医生拆的。

解说:这就是最初做出的两份尸检报告,结论都是“高处坠落损伤造成呼吸循环中枢功能障碍,失血、创伤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李肖霖:第一第二份鉴定都是鉴定李胜利属于高坠死亡,这是正确的,但是都没有描述李胜利身体上其他非高坠形成的伤。那这样的话,作出是属于自杀死亡,然后派出所说他是自杀死亡。

解说:两份尸检报告的结论都是李胜利是跳楼自杀,但是,家人们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漏洞百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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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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